<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双随机 一公开 > 抽查方案

        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18-06-06 16:00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局属单位、股室:

          现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66日  

           

          

          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规范经信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结合本局的监管职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查工作)

          我市经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属县层级管理原则,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并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结果的监管方式。

          二、工作程序

              各监督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取过程由办公室(监察室)、局各股室共同监督。

              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抽查事项由办公室和监察室牵头,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双随机”抽查的程序和方式。根据各股室负责人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划分行政监督检查类别,各类别均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要检查的企业和监督检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机确定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抽查频次按一个季度开展一次。各类监督检查的抽查比例分别暂定每季度10%。每季度初完成监管对象、监督检查人员和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的抽签工作,确定各组的名单;具体监督检查时间由各组决定,务必在每季度前完成本季度的监督检查任务,并将现场检查记录等监督检查资料报送审批股存档。有关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可采取定向抽取的方式,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工作结束后,报送审批股存档。检查结果要在市经信局网站上公开,并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在“信用福建”网站上公开。

             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必须持有执法证上岗。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确保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经济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督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特别是实施突击抽查企业时,在未到指定企业之前,督查人员不得通风报信,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由福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