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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09-2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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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宁德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维护全市良好的市场秩序,现将《2018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安市审改办

        2018921

        2018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部署精神,根据宁德市工商局和宁德市审改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宁工商综〔20187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ー、目标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加强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要加大对食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物业等涉及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城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真正做到放得开和管得住,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

        1.健全“两单”。进一步健全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既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也要结合市委、市政府阶段性工作和全市行业性经营秩序的特点,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以及抽查频次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应明确监管责任事项、检查依据、牵头责任部门、相关配合部门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由各监管部门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和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制定,并适时根据上级部署及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和废止情况进行梳理完善。各部门健全“两单”情况应报送市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各部门“两单”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2.健全“两库”。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权建立所有监管对象的名录库,并根据福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要探索实行科学分类管理,对重点领域、高风险的市场主体要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建库,对执法检查人员较少的部门可探索本系统同类执法工作人员建库,对专业性强的执法部门可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从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

        3.完善“一细则”。对接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指引,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指引,对跨区域、跨层级或跨部门的检查事项,进一步明确抽查目标、抽查重点、抽查方式以及联合抽查、综合执法的具体程序。各部门应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告栏等途径提前向社会公布。

        4.完善“一平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提前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公布,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涉企的抽查结果信息要全部录入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然后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统一归集在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一个平台”管监管、管信用,实现全省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同时,以此为依托,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

        1.规范随机抽取流程。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率。采用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通过填写随机抽取情况记录表(需有抽取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签字)、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过程,做到随机抽取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同时将整套材料归档。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或社会第三方等现场监督。有条件的部门可在本级、本系统开发建设随机抽查系统或平台,实现“两单、两库”等有关信息互联互通。

        2.明确检查工作规范。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制定检查表格,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每次抽查要做好检查表格的填写,要请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人员阅核、签章。检查应依法进行,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3.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各单位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服务大厅(窗口)、公开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禁有罪不移、以罚代刑。

        (三)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配套措施

        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建立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形成监管合力。

        1.建立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将随机抽查对象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依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建立智能监管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确定抽查重点的智能化,通过对数据的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抽查事项和抽查对象,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抽取过程的智能化。通过“智能化”实现随机抽取过程永久留痕、违规抽查责任可倒查,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检查手段的智能化。通过信息比对、数据检索、网络搜索等新型技术手段,依法严格限制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建立综合监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多种综合监管执法模式,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开展部门内集中执法,对综合类抽查事项,统筹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资源,实行集中执法,解决执法人员少、随机抽取难等问题。开展跨部门联动执法,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按照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参与执法。开展上下级部门联合执法,对于跨区域或专业性较强的抽查事项,可由上级部门牵头负责,推动上下级部门联动联合执法。

        4.建立委托专业机构服务机制。可通过购买服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审查工作,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等方式,检查核实企业报送信息的真实性。此外,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依法利用各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法院的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提高监管实效性。

        (四)确定年度重点监管事项和任务

          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与监管职责相对分离,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监管责任科室、重点监管事项、年度重点监管任务和监管计划。

          对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事项要重点监管。对跨层级的监管事项,要层层落实全面监管责任,健全上下级联动监管制度;对跨部门的监管事项,开展联合检查,要明确一个重点牵头部门,环环相扣、避免脱节,切实落实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各涉企监管部门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和开展监管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各部门对涉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管,参照对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原则要求、落实本部门监管工作,并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报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等单位要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套机制,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体新局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推动我市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职能转变,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提出部门“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行业黑名单制度,促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市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方案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狠抓监管工作落实。市直各部门要牵头制定本系统实施细则,指导各地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做好本系统的跨层级、跨部门监管工作。

        (二)完成目标任务。涉及企业监管部门按照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都要开展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工作;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均要实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公示。

        (三)加强督促指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中“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抓紧抓实。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审改办等相关单位对各单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到期未完成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问责并扣其绩效考评分数。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本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及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与市场监管局做好沟通衔接,涉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应与审改办做好沟通衔接。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本系统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上下级联动机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水平。

         

        福安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王彩云

        电话:6381004

        邮箱:fasgjqjg@163.com

         

        福安市审改办

        联系人:苏强

        电话:6579796,传真:6579796

        邮箱:fass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