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实现全省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强化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福安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范围,制定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治安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
(一)抽查目的
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抽查依据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展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典当业管理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抽查对象
全市旅馆业、娱乐场所、机修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印章刻制业、典当业等行业场所以及保安从业、培训单位,辖区内的重点企事业单位,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企业和配置使用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四)抽查事项
1、全市旅馆业、娱乐场所、机修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印章刻制业、典当业等行业场所是否严格履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典当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
2、全市所有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企业和配置使用单位,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否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规范情况。
3、全市保安培训、从业等单位建立的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合法。
4、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五)计划实施
1、监督检查从2022年1月份开始至12月底止。依托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从对应的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福建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及福建省娱乐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即对全市274家旅馆每半年至少抽查5%,12家A级娱乐场所每半年至少抽查25%, 2家机动车修理业和1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每半年至少抽查5%,对1家废旧金属收购业每半年至少抽查5%,对5家印章刻制业每半年至少抽查5%,对0家典当业每半年至少抽查5%;每次检查从行业场所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2名,旅馆业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原则上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每次不低于5%。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应当加强抽查。
对辖区内的所有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企业和配置使用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每季度至少抽查总数的100%,每次检查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名;
从对应的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辖区内保安服务业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每次不低于25%。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应当加强抽查。重点抽查内容:①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②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③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④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⑤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⑥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⑦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⑧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单位否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原则上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每次不低于5%。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应当加强抽查。重点抽查内容:1.是否按要求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保安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2.保安员是否按有关规定着装,配备必备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并熟悉使用方法;3.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否落实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重点保护、治安隐患排查整改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4.出入口和要害部位是否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视频监控设施,保存时间是否不少于30天;5.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是否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基础上安装入侵报警装置;6.是否设置值班监控室,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7.是否有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8.是否有制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9.各行业系统是否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六)结果处理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
1、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需要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的,由各检查人员当场出具,并告知有关责任单位。
2、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特别严重违法问题的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后仍然拒不整改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七)结果公示
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之内将结果按程序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网安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
(一)明确检查对象
以本辖区在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为检查对象,要实时根据网吧实际经营状况及时调整“双随机”主体名录库。
(二)重点抽查内容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网吧基础资料与网吧实际情况是否相符;2、是否存在一机多人上网的情况;3、是否存在不登、漏登、乱登或冒用他人身份证、身份信息登记上网等违背网吧上网实名制的情况;4、网吧业主、安全员及上网人员有无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使用各类违法有害信息。5、网吧内是否建立巡查制度,是否悬挂警示标志等。
(三)随机抽查的频次
原则上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每两个月至少抽查1次,每次不低于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网吧,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应当加强抽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同前往监督,每年参加1-2次本辖区范围跨部门联合抽查。
(四)结果反馈,全部公开
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之内将结果按程序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指挥情报中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
(一)抽查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技防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提升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防范水平
(二)抽查依据
依据《省政府163号令》、《福建省公安机关公共技防管理实施细则》、《宁德市公安局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宁德市新建住宅小区技防系统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
(三)明确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新旧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四)重点抽查内容:
1、入侵探测装置:不设值守人员的出入口、与住宅相连,且高度在6m以下(含6m),用于商铺、活动场所等功能的建筑物(包括裙房)顶层平台应安装。住宅小区周界、与外界相通用于商铺、活动场所等功能的建筑物(包括裙房),其与住宅相通的窗户、内部重要设施或者场所的外部和内部周界推荐安装。
2、监控覆盖区域:出入口[含与外界相通用于商铺、活动场所等功能的建筑物(包括裙房),其与住宅相通的出入口、地下停车库出入口(含与住宅地面、住宅楼相通的人行出入口)、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内主要通道、地面机动车集中停放区、重要设施(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和消费等)机房和住宅监控中心、住宅楼出入口、电梯轿厢、电梯厅、公共租赁房各层楼梯出入口、电梯厅或公共楼道、其他重要场所和部位。
3、楼寓访客(可视)对讲:出入口、每户住宅、多层别墅、复合式住宅的每层楼面、住宅楼栋出入口、监控中心。
4、出入口凭证检验和控制装置:地下停车库与住宅楼相通的出入口、监控中心。
5、电子巡查感应装置:周界,住宅楼周围,地下停车库,地面机动车集中停放区,水箱(池),水泵房、配电间等重要设备机房区域
(五)随机抽查的频次
原则上频次为一年不少于一次,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情况,于年内抽取5家单位,对技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其中重点单位不少于2家。
(六)结果公开
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之内将结果按程序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交警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
(一)抽查内容和依据
抽查事项: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及对报废车辆解体的监督检查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抽查对象: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企业及报废车辆解体企业现有以下六家:福建省国联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福安市久耐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福安市正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福安市安达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福安市吉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福安市安盛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抽查内容重点:
现场对回收企业进行监管,其是否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对报废的小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的数据进行清查、监管。
抽查比例和频率:
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频次为半年抽查一次,比例为100%;对报废车辆解体的监督检查频次为半年抽查一次,比例为100%;
抽查工作机制:
依托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抽查结果公示:
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之内将结果按程序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及时完成归档保管,同时做好备份。
五、禁毒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更好服务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有力规范监管行为,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 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努力提高监管 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抽查目的
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抽查依据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县级以上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公安机关应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监督检查。
(四)抽查范围
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五)抽查事项
1、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购销、使用、运输、出入库等台账是否规范合法,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仓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
2、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企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上报年报。
3、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企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所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是否经所在地公安机关许可或者备案。
4、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企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跨设区市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是否经运出地公安机关许可或者备案。
(六)计划实施
落实“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即: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抽查事项进行随机检查,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试行“双随机”抽查。依托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在随机抽查工作中,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联系工商、卫生、药监等单位对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一同前往监督,每年组织或者参与开展1-2次本辖区范围跨部门联合抽查。
(七)结果处理
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随机抽查结果。抽查情况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之内将结果按程序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对违法行为需要注销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工商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