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依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被查单位是否按照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办理相关许可证件,从业人员中有无曾因涉毒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单位是否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各部门之间能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有效保证管理工作实效;专用仓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技术防范措施,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是否建立出入库检查、流向登记等制度;是否履行年度报备责任,有无在今年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生产、经营、购买等相关情况。
二、被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
2022年下半年,福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的方式,对福建青拓特钢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随机抽查人员为王华,陈忠。
三、检查结果:
1. 福建青拓特钢有限公司:未发现问题。
福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