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大幅度增加与变更,而目前上级部门尚未制定新的裁量权标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无相应标准对行政处罚基准进行规范。
二、起草依据
《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宁德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1]14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三、起草过程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裁量基准》(初稿)于2020年11月9日经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在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网站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并未收到不同意见。经局务会议集体审议后,形成目前的发布稿。
四、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将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划分为5种情节,即“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在按照土地类别来划分处违法情节,在依据不同的违法情节制度不同的处罚裁量标准。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内的幅度进行暂行规范
五、关于施行日期和有效期的说明
《基准》的公布日期是2022年1月6日即为施行日期。在上级部门制定新的裁量基准后自动失效。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