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精神,福安市城区排涝工程建设项目已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群众和社会团体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概况
①项目名称:福安市城区排涝工程。
②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安市坂中乡片区和城阳乡溪东片区。
③建设内容:本工程共设排涝泵站3 座,总抽水流量为112m³/s;整治排涝河道6.477km,新挖排涝河道0.1km;新建防洪堤和护岸 12.954km;新建滞洪区3 处。按照区内流域水系划分,将本工程建设范围划分为长汀片区、坑下片区、松潭片区、湖口片区和溪东片区。
长汀片区设长汀排涝泵站1座,总抽水流量为35 m³/s;整治排涝河道0.817km;新建防洪堤和护岸 1.634 km;新建滞洪区1处。
坑下片区共设坑下排涝泵站1座,总抽水流量为47 m³/s;;整治排涝河道1.576 km;新建防洪堤和护岸 3.152km;新建滞洪区1处。
松潭片区设松潭排涝泵站1座,总抽水流量为30 m³/s;整治排涝河道1.867km;新建防洪堤和护岸 3.734km;新建滞洪区1处。
湖口片区整治排涝河道1.465km;新建防洪堤和护岸 2.93km。后期应将湖口泵站扩容改造并增设滞洪区,改造后泵站抽水流量为40 m³/s,新建滞洪区1处。
溪东片区整治排涝河道0.652km,新挖排涝河道0.10km;新建防洪堤和护岸1.504km。
④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本工程共占地 482.9 亩,其中96.1亩为现状河道占地、现状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或与规划区内道路建设重复用地,不需要征地;除此以外的工程占地都需征用土地,共需要征用土地 386.8 亩。本工程需拆迁房屋共计23643 ㎡。文物古迹方面,建设征地范围内没有地表文物遗存。矿产资源方面,建设范围内没有可供开采的重要矿产资源。
⑤工程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42205.0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6618.12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4488.34 万元,水土保持专项投资 659.13万元,环境保护专项投资439.42元。
二、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影响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竭诚欢迎广大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福安市城区排涝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 12 月 29 日至2018年 1月 12日止。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福安市水利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阳头街道水岸明珠B03
电话(传真): 0593-6760533
2、委托评估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9楼
联系人:王建军 钱晓颖
联系电话: 15280077336 13559937572
电子信箱:10566946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