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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司法局

        来源:福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9-11-1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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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德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司法局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牵头协调全市医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市人民法院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承担市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担管理、协调、指导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和作风建设,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新华中路10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55000
          办公室电话:0593-6382747
          传真电话:0593-6561559
          三、领导简介

          黄伟平(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司法局的全面工作。 

          陈明浩(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宗教、工会、禁毒、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农业普查、街长、街尾拆迁、消防、安全生产、人口普查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任务。分片挂点联系阳头、坂中、赛岐、罗江、甘棠、下白石、湾坞、溪尾司法所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文体和旅游局、教育局、卫健局、统计局、金融系统、民宗局、总工会、金防办、发改局等工作。 

          陈细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股、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处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综治、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信访、扫黑除恶、财务、突发事件信息、维稳、扶贫、帮扶产业薄弱村、挂点村、机关效能建设、保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任务。分片挂点联系城北、城阳、社口、晓阳、潭头、上白石、范坑司法所工作;联系政府办、国安办、农业农村局、海渔局、水利局、民政局、林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等工作。 

          林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驻局纪检监察工作。 

          谢建良(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法制股、人事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老干部、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生育、拥军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任务。分片挂点联系城南、溪潭、穆云、穆阳、康厝、溪柄、松罗司法所工作;联系市委办、政法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市委、妇联、残联、法学会、涉老单位、关工委、预青办、律师行业党建、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业等工作。 

          蔡生龙(二级调研员):负责局长交办的工作。 

          钟晓群(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局长交办的工作,协助分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扶贫挂点村、帮扶产业薄弱村等工作;协助联系农业农村局、海渔局、水利局、民政局、林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扶贫办等工作。 

          薛志丹(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局长交办的工作,协助分管: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处理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股、公证处、信访、综治、扫黑除恶、维稳等工作,协助联系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体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等工作。 

          王清(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局长交办的工作,协助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禁毒、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街长、消防、安全生产、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协助联系教育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工作。 

          林昶(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局长交办的工作,协助分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街长制工作。 

          除上述分工之外,实行AB工作机制,陈细生与谢建良互为AB 

          三、机构设置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件、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统计、外事、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省、宁德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王爱芳,联系方式:0593-6382747)    
          2、法治调研与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推动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人:陈婷婷,联系方式:0593-6382747) 
          3、法制股   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市直有关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街道办事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宁德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案件;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负责涉及市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宁德市政府及福安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开发区、乡镇(街道)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承办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及其它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在本市的征求意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承接绩效评估中依法行政数据采集等工作。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人:刘巧云,联系方式:0593-6765906)     
          4、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郑爱凤,联系方式:0593-6868148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级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级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负责人:车华飞,联系方式:0593-6382585)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牵头协调全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组织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李 虹,联系方式:0593-6558996
          7、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 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公证机构的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拟定律师工作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律师队伍教育监督和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对律师行业的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律师行业党建具体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吴添玮,联系方式:0593-6391828
          8、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党群、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工青妇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领导班子选人用人工作,负责干部招录、调动、考核、任免等相关工作;协助管理基层司法所所长的任免、交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张琳虹,联系方式:0593-676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