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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3-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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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相关的政策措施和标准, 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七)承担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定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九)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拟定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府推荐表彰表扬奖励制度,按权限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推荐评比达标表彰具体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省部级和宁德市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相关事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按分工负责全市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妇儿活动中心大楼(行政服务中心)9—11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55000

          办公电话:0593-8988959

          值班电话:0593-8988959

          传真:0593-8988961

          网址:http://www.nnmfdq.com/bm/rlzyhshbzj/

          邮箱:rlzyhshbz@126.com

          咨询服务:

          福安市人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前台咨询联系电话:0593-2132319

          3.后台咨询中心和联系电话:社保中心0593-2132269、就业中心0593-2132322、机关社保中心待遇股0593-2132285和征收股0593-2132239、城乡保中心0593-2132257。

          4.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1-309窗口

           三、领导简介  

          (一)刘红雄(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党委和局全面工作,对局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二)林石寿(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机关社保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做好局机构编制、组织干部、工会、国防、综治、劳动关系、文教卫生、旅游、劳务派遣等工作。对所分管股室、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联系阳头街道、穆阳镇、康厝乡、穆云乡、晓阳镇、畲族经济开发区。

          (三)陆  仑(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就业中心、劳动技能培训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局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档案、保密、环保节能、财务、绩效评估、就业创业、农业农村、精准扶贫等工作。对所分管股室、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联系城北街道、城阳镇、潭头镇、上白石镇、范坑乡、福安经济开发区。

          (四)廖良妙(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五)郭建华(四级调研员)

          分管局工会工作,对所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责任。

          (六)钟松坤(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政策法规与审批股、考录奖惩任免股、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联系医保中心工作,与林石寿副局长互为AB角,相互补位,共同推动工作。负责做好“街长制”、信访、精神文明、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城建、民宗、依法普法等工作。对所分管股室、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联系城南街道、坂中乡、溪柄镇、社口镇。

          (七)郑东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分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主管机关社保中心工作。对所分(主)管单位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联系罗江街道、赛岐镇、溪潭镇、甘棠镇。

          (八)苏舒(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股(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与陆仑副局长互为AB角,相互补位,共同推动工作。负责做好共青团、妇联、残联、计生、双拥、人事人才、乡村振兴、科普、局机关老龄和老干部管理工作。对所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联系湾坞镇、下白石镇、溪尾镇、松罗乡。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林啸

          联系电话:0593-8988959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新闻宣传、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管理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2.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雷进梅

          联系电话:0593-2132596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3.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负责人:王锋

          联系电话:0593-8988739

          传真:8988739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各类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拟定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和 管理工作;拟定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 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落实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承担涉及农民工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4.人力资源开发股(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王琼

          联系电话:0593-8988068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性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按规定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学历、学位更改审批工作。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及工勤人员流动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韩工作。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的组织实施;落实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按分工承办全市和中央、省、宁德市在韩单位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协助做好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

          5.职业能力建设股

          负责人:王珏

          联系电话:0593-8988873

          拟定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王玮

          联系电话:0593-8988708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承担乡村人才振兴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专家疗养、休假;承办回国来韩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7.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

          负责人:孙铮

          联系电话:0593-8988852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落实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并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8.工资福利与退休股

          负责人:林俏瑾

          联系电话:0593-8988879

          具体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按分工负责全市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9.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股

          负责人:刘智

          联系电话:0593-8988569(基金监督举报电话)

          拟定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落实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按规定管理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监督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贯彻实施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落实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落实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承担全市工伤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10.考核表彰与任免股

          负责人:李秀凤

          联系电话:0593-8988872

          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市政府推荐表 彰表扬奖励政策制度;按权限负责以国家、省、宁德市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工作,协调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推荐表彰表扬奖励评选工作;初步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推荐表彰表扬奖励工作;承担全市推荐评比达标表彰 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 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有关推荐表彰表扬奖励事宜;依法依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

          (二)直属单位:  

          1.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负责人:苏舒

          联系电话:0593-8988550

          邮箱:farsrc@163.com

          办公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层918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开展各类人才就业指导;提供社会化人事代理服务;管理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登记和解聘手续;承担人才储备、人才派遣、人才测评、人才资源开发培训、联合办学、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承担各类引进人才的身份认定、资格审查、政策落实、信息库建立等人才服务职责。

          2.福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负责人:郑东其

          联系电话:0593-8981138

          传真:0593-8981138

          办公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10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邮政编码:355000

          福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承办福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依法对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确保个人权益记录的完整;档案管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工作。

          3.福安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负责人:许芳

          联系电话:0593-8981182

          办公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10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福安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为股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省财政核拨。主要职责:负责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单位的审核、审批、信息变更,企业职工参保登记、审批,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审批、信息变更。按照规定,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按照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规定核定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百分百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按照规定管理企业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参保单位和个人档案信息及个人缴费信息、享受待遇等个人权益,并提供查询、核对服务。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负责有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及基金基金收支预、决算以及报表的编制报送,确保基金安全。

          4.福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负责人:陈永福

          联系电话:0593-2132356

          传真:0593-8981132

          办公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福安市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编制基金预、决算,做好基金的收入与支出管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缪锐

          联系电话:0593-8981167

          传真:0593-8981163

          办公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的就业创业培训、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精准就业扶贫推进、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等多项职能。受福安市人社局委托,负责指导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抓好乡镇企业职工和流动劳动力的管理,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输出。

          6.福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负责人:魏士欣

          联系电话:0593-8988551

          传真:0593-8988360

          办公地址:福安行政服务中心9层92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福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股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赋予的劳动监察职权;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企业职工劳资纠纷上诉和罢工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7.福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孙志斌

          联系电话:0593-8988561

          传真:0593-8988561

          办公地址:福安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21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福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股级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