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春,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1986年12月招入原福安市糖酒副食品公司,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2)8号]《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21年11月25日被宁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闽劳社[2012]362号文精神规定,符合提前退休申报条件,现予公示。
对上述同志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口头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8981167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