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锦铃,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1992年12月招入原福安市酒精厂,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2)8号]《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22年11月11日被宁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闽劳社[2012]362号文精神规定,符合提前退休申报条件,现予公示。
对上述同志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口头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8981167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