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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卫健局关于印发《“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6-02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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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卫〔2021166号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点题整治”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

        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各社会办医机构:

        现将《“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7日

        “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六届六次全会、宁德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福安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根据《中共福安市纪委办公室 福安市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纪办〔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监管保障机制,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1.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二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责任股室:医政与中医股)

        2.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责任股室:医政与中医股、人事宣教股)

        3.着重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责任股室:医政与中医股、卫生计生监督所)

        三、整治目标和工作内容

        (一)强化医疗行为监管,推进医学检查结果共享互认

        1.完善医疗质量监管体系。卫健局强化监管职责,指导医疗机构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强化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药事管理等质控小组作用,指导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等,使用适宜的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

        2.推进医联体内互联互通。充分应用世行贷款县域信息化项目(一期)建设成果,依托县域医共体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中心,有序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利益共享激励机制,逐步提高互认率,降低重复检查率,提升区域检查同质化水平。

        3.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医疗机构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专家有因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整治高值高频检查、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一病人重复检查、超适应症检查、诱导检查、套餐式检查等违规医疗行为。

        (二)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推进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深化学习教育,提升自律意识。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到人人掌握、人人践行;组织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好从业人员入职前和常态化行风教育,强化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自觉行为;加强医患沟通培训,开展多种形式人文关怀和医患沟通能力培训,引导医护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加强人文关怀,勤换位思考、增进医患理解互信,提升医患沟通能力。福安市医院和福安市中医院年内完成创建目标,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开展创建工作。

        2.加强正向引导,树立清风正气。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征集拒收“红包”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标语、标识、短视频等活动,在诊室、病区、科室等公共场所及宣传栏张贴、滚动播放,做到承诺公开、人人皆知、人人遵守,同时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无“红包”医院宣传活动,细化创建举措,畅通监督渠道,推动医患双方和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红包”,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落实正向激励,完善处理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和考核制度,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受理登记医务人员上交的“红包”回扣。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医药购销有关管理规定,与所有医药供应企业签订廉洁购销合同。

        4.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各医疗机构要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抵制“红包”、回扣的约谈提醒制度,对存在可能收受“红包”、回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和科室,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常约谈、勤监督,切实防止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医疗机构要将出院病人回访调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每个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促进行业风气和医疗服务持续改进提升。

        5.畅通投诉渠道,做好案件查办。各医疗机构应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疗机构显着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受理包括“红包”、回扣问题在内的投诉举报。要对照问题和薄弱环节,按期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无“红包”医院长效机制。要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和上级部门转办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认真查实、及时反馈,对查证属实的情况要落实处罚措施,不得推诿拖延,姑息包庇。

        (三)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管理,严厉打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卫生卫计委关于切实做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对接,清理所有已过期未注册、有效期未延续的医疗机构和已注销的非标准的医疗机构。对不在岗位的医师进行注册备案,针对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类别与实际工作类别不一致,护士姓名错误,医师姓名和身份证修改等个别错误信息进行处理。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动进一步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以质控管理工作为切入点,加强对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二联”处方和门诊日志制度,严格实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公示制度,严厉打击“徒弟、儿子等无资质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行为,不断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力争个体医疗机构当年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同去年相比有所下降。

        四、整治流程及初步时间安排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5月17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全市各医疗机构遵照执行,针对三个整治重点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如下:

        第一组: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重复检查问题领导小组

         长:陈志韬 市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陈   市卫健局副局长

         员:缪宋光 市医院总院院长

        郑惠春 市中医院总院院长

        沈权声 市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股长

        联络人:江燕平 市医院办公室主任

        吴兴旺 市中医院办公室主任

        第二组: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领导小组

         长:陈志韬 市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陈   市卫健局副局长

        章振堂 市卫健局副局长

        甘建颖 市卫健局副局长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员:沈权声 市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股长

        王春富 市卫健局人事与宣教股股长

        联络人:陈国华 市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干部

        罗以芳 市卫健局人事与宣教股干部

        第三组: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领导小组

         长:陈志韬 市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陈   市卫健局副局长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员:沈权声 市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股长

        赖进光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

        联络人:陈国华 市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干部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监督,过程管控(5月17日至8月17日)

        将监督贯通整治全过程,对照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进度安排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跟进监督。卫健局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度;由驻局纪检组牵头视情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推动解决;在政府网站公布整治方案及动态,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验收,巩固成果(9月17日前)

        严格把握验收标准,实行“清单化”验收方法,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由全市各医疗机构开展“回头看”行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汇总整理成工作报告上报局医政与中医股。由局医政与中医股汇总整理各医疗机构的工作报告并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推动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内部分工,确定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科室,其他相关科室依职责参与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整治。

        2.规范线索管理。实施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各医疗机构填报《“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登记表》(见附件1),于每月21日前报送局医政与中医股。

         

        附件:“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

        登记表


        附件

        “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登记表

        填表单位:          (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设区市

        县(市、区)

        基本情况

        处理情况

        线索来源

        工作单位

        责任人姓名

        职务

        职级/级别

        政治面貌

        发生领域

        问题描述

        涉案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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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宁德市

        福安市

        **镇

        **村

        张三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村干部

        中共党员

        17

        简要描述具体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情节。

         

        2021**** 

        20210401诫勉谈话

        已整改到位

        20210410对**村挂村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群众
        举报

        注:“发生领域”请按照上文20个重点整治项目填报,仅填写对应序号即可;“问题描述”中务必注明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线索来源”请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群众举报”“部门移送”“检查发现”“巡察发现”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