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实施主体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市农机发展中心组织,对福安市溪柄镇溪柄村俞细平等7个联户的设施温室大棚项目进行实地验收。上述联户建设温室大棚面积219.9亩(详见附表),达到验收标准,准备下达补助资金195.2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6.2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9.06万元。
现将2021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第四批补助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如有异议,可向福安市农机发展中心、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福安市农机发展中心电话:6382527
福安市财政局电话:6383673
附件:2021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第四批补贴资金安排表
福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