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0号)文件精神,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4万元,按省级以上标准70元/头进行补助。现拟下达2021年第一批6家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1998头的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3.986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公示对象不满足公布的选项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于2022年2月16日-22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593-6382634。
附表:2021年1-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 2月15日
附表:
2021年1-12月养殖环节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养猪企业 |
企业负责人 |
病死猪处理数(头) |
补助金额(元) (70元/头) |
宁德市甲峰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薛光平 |
736 |
51520 |
福安市希旺畜牧专业合作社 |
陈文希 |
185 |
12950 |
福建省坤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黄 建 |
195 |
13650 |
宁德市康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青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陈建家 |
419 |
29330 |
福安市桃洋朱荣养殖有限公司 |
李恩平 |
57 |
3990 |
福安市源沃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何鼎斌 |
406 |
28420 |
合 计 |
|
1998 |
139860 |
备注:因福建省青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宁德市康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租赁合同,实际管理单位宁德市康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陈建家,并经过乡镇政府确认。现将2016年3月28日以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和配套经费转入宁德市康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并附有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