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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 2022-03-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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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4月1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二组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长、派驻纪检组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班子成员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定期督促整改进展情况,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梳理细化,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逐个逐项认真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列出清单,结合我局实际,经过5次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7次改稿,报市纪委党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审定后,形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针对44个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明确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对照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局党组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坚持责任导向、从严从紧、合力攻坚,局党组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相关责任领导调度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整改措施一件一件落实,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执法大队公车管理制度、执法艇管理等相关制度4项,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根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对黄梦之进行诫勉谈话以及8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起到教育警示全体干部职工的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带头落实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提交廉政党课教案;二是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针对巡察问题掰开揉碎,举一反三,引起重视;三是规范办公公文材料审核签发制度;四是在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巡察工作重要意义,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相关人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18日在党组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于2021年8月23日完善《议事规则》制度修订,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认真落实党组议事决策民主制,会前党组成员及时沟通研究事项,会上党组成员表态表决,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并将局务会议与党组会议分开记录;三是已安排一名党员专门从事党务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四是关于“拨付溪潭镇兰田村市本级增殖放流资金5万元用于道路硬化”的问题。经了解核实,该村当时为我局挂钩帮扶贫困村,按照市委要求挂钩单位每年必须给予一定扶贫资金帮扶,我局从海上综合整治经费中按增殖放流给予拨付资金,由于该村基础设施极为落后,资金用于道路硬化民生工程,因村级换届两任,村干部相应更换,执行困难,同时溪潭镇兰田村委也已作出书面说明;五是今后会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对于项目大额资金拨付,明确由党组会议研究,财务、项目经办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整改机制健全和执行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长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7月13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制定《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船舶管理规定》,对船舶燃油管理办法与执法艇日常维修等制度执法艇管理制进行修改、完善,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已补齐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档案资料,并在2021年5月份制作新的公务接待函,要求公务接待审批函经领导签批后,留存根联存档备查;三是于2021年7月16日与执法大队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四是于8月18日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福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部分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巡察当天1名同志为确保中华圆田螺苗种的鲜活,其本人亲自将其送到康厝南洋村养殖户手中用于养殖试验,但未及时在外出去向登记表上报备。另1名同志为行政服务中心海渔局窗口后台人员,负责审批事项,当天外出已向服务中心履行外出报备手续。二是关于“个别2021年1月、2月份无考勤记录”问题。经核实,1名同志已请产假。另1名同志因局里更换考勤机且处于年末,未及时人脸录入。现已对未录入人员进行补录,并对未遵守考勤制度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每月考勤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四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已补充完善车辆维修档案材料,于2021年7月6日与福安市薪车站汽车维修店重新签订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五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已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并已于2021年7月23日开展公车管理制度学习会议,加强对公车的监管;六是于2021年8月9日开展财务相关专题会议,严格落实对公车维修审批、财务报销的把关机制,做到程序合规,责任明确。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重新填写2021年度《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并由派驻纪检组和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二是于7月、8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三是已对该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制定还款计划,并于两年内退回3.72万元违规兼职报酬款;四是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组认真分析原因,充分沟通,于8月30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健全完善谈话提醒制度,规范开展问责;五是通过开展半年度廉政提醒谈话,督促提醒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六是我局党组将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共同发力,加强沟通,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相互监督,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落实。此项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不够下功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2021年8月18日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相关论述摘编;二是围绕海洋经济发展,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完成了撰写市委制定课题《如何深入挖掘发挥海洋优势,拓展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做强海洋经济》的调研报告;三是按照市委党史学习教育要求,5月份开设了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指定教材,以交流研讨、主题宣讲、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读书班学习;四是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成立信息报送工作专班,及时总结海渔工作亮点,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信息。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言提纲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卓僖同志已根据要求重新撰写“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检视分析材料”“党员领导干部检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二是相关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三是分别于8月18日、8月23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召开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在福建》《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四是局党组多次分别在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党员会议上作出批评和提醒谈话,并对今年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把好材料审核,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要求结合实际写材料,办公室人员要认真审核材料,一份材料至少轮流看两次,及时指出错字及错误表述,及时退回修改,通过加强审核机制,提高学习质量,从而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8月18日、8月23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班子学习中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论述,阐明当前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二是2021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已明确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做到长期坚持;三是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每年不少于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我局于7月28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在依法管海用海方面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辖区内存在非法围填海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8年福安市海域未经审批填海图斑62宗”的问题。这60宗图斑是我市近20年来存在的违法用海行为。对比其他县市,在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等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下,总体违法用海行为的数量在可控范围内。62宗违法填海图斑中,其中已处罚28宗因业主及其他客观因素,无法补发海域使用权证,故仍将其列为历史遗留图斑。34宗图斑因时间跨度大,群众性零星、非持续性违法用海,更有一些企业短时期生产经营后停产抛荒,造成违法主体无法确定,违法事实不清,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存在困难。现该职能已划转市自然资源局,我局会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查处工作,目前已查处历史遗留问题图斑2宗,分别为《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填海工程行政处罚案》(图斑编号350981-0178-01)和《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填海工程行政处罚案》(图斑编号:350981-0184);二是关于“未经审批围海养殖图斑89宗”的问题。多数为法前用海,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但是因为证件到期,又因为湿地红树林保护规划等种种原因,不予以续期;三是已督促符合条件的用海主体申报或补办海域使用权证书,目前已完成2户,分别为虎头鼻码头(闽(2020)福安市不动产权第9000001号)、长鼻头码头(闽(2020)还不动产权第000054号),渔江陆岛交通码头的产权在报批中;四是已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加强岸线巡查,防止类此违法行为发生。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海上养殖整治长效管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7月、9月份两次完成数据库底图更新,并于2021年6月份完成养殖信息核对;已完成了我市14个网格区域划分及网格员聘任、录入工作,于养殖密度较高区域安装13个监控摄像头,实现对重点养殖区域的实时监控,网格化二维码正在制作中;二是已完成“海上社区”试点建设,组建“海上社区”党建联盟,完成机构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制定了社区职责、工作制度等,并配套1座管理房为办公场所;三是全面履行海上网格巡查长效管控机制,今年1-8月份组织市、乡、村三级网格开展海上联合巡查60多人次,四级网格共开展控制区海上巡查120多人次,及时清理白色泡沫浮球和破旧设施,提高养殖户绿色养殖意识;四是加强渔业垃圾源头管控,严格按照“统一收集,日产日清”原则,渔排生活生产垃圾经装袋后,再统一收集转运至岸上进行绿色处理;五是制定海上综合整治长效管控机制分解表和每月通报机制,督促沿海乡镇推进工作落实;六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村上排入户开展宣传17多次,讲解渔业互保惠民政策,分发渔排财产保险等各类宣传材料800多份,发放宣传物品600多份,有效提高渔民安全防范意识和保险意识,报送宣传信息10多篇,截止2021年8月17日,共办理海上渔排财产保险18756口,参保率50.61%(其中小网箱18710口,大网箱46口),风险保障4384.7万元;七是每日更新渔排保险进度,及时将渔排保险进度上报给市海上综合整治指挥部,在市海上综合整治微信工作群众通报;八是将渔排保险与养殖证发放工作同步进行,发放一户保险一户,力争把未参保渔排全部纳入保险,提高福安市养殖业防灾减灾能力。此项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预计2021年12月31日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自由裁量权随意,未能体现执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的问题。闽安渔政罚〔2018〕12、13、14号案件当事人在2017、2018年伏季休渔期间出港违反“不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渔业资源养护规定”,且经多次通知依旧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被我队列入黑名单。在执行裁量集体讨论时认为,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若干意见》(闽海渔〔2008〕398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四目“拒不接受调查或在接受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或材料的,适用严重的裁量层级予以量罚”,故处较重罚款,处罚款15000元。而福安渔政罚〔2018〕8、9号案件的当事人在2017年的案件中能主动接受调查并已缴纳8000元罚款结案,鉴于不能让“老实人吃亏”,也便于更好地加强渔船管理,故在2018年案件中按照从轻情节予以处罚款8000元;二是关于“执法效果差,余570.8375万元罚款未缴纳到位”的问题。福安市宏欣船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填海工程行政处罚案件应缴纳罚款228.423万元、福安市东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填海工程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应缴纳罚款323.148万元、郑坛生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围海工程建设案件应缴纳罚款19.2665万元,已全部移送厦门海事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已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的厂区粘贴催缴通知书,对未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开展教育,告知不缴纳罚款的严重性,同时与当地基层组织建立联系,跟踪被罚款企业资产动态,及时报告执行法院;四是于2021年8月15日制定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计划,通过法律法规学习,巩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五是关于“责令恢复海域原状的处罚也形同虚设,被责令恢复海域原状处罚的案件共6宗均未执行到位”的问题。我局已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采取措施解决,如福安市宏欣船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填海工程行政处罚案件已于2019年12月31日结案,因该船厂已破产,根据2020年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制定的历史遗留问题修复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局做异地修复;郑坛生非法占用海域实施围海工程建设,我局执法大队已于2021年4月监督其进行挖除,将围海池塘进行破口,保证塘水与海水能够自由转换,有助于恢复周边海洋生态环境;福安市东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违法填海地块已部分恢复,剩余部分纳入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福安市白马港港口码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宗因属于市政府公益民生工程,强制拆除对交通影响较大且虎头鼻码头和长鼻头码头也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六是今后会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案件会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非标”船舶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宁德安委会的相关规定,12米或60马力以上“非标”船舶不要求挂牌,当前已完成12米以下“非标”船舶挂牌1417艘;二是根据《福建省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闽政文[2002] 317号),“非标”船舶属于乡镇管理船舶,责任单位是属地乡镇,我局每周督促乡镇做好“非标”船舶的一船一档工作,及时将情况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并通报各乡镇,已完成12米以上或60马力以上乡镇“非标”船舶北斗示位仪安装30艘;三是对乡镇“非标”船舶建立跟踪、协调、通报机制,督促乡镇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四是督促乡镇做好“非标”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通知下白石镇停止福安市海上田园展示平台接待游客,并做好展示平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五是统筹推动海上综合执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封港清查”行动,联合海警、海事、公安、海渔等部门和沿海乡镇齐抓共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海洋生态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白马港海洋生态环境整治及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区涉及县级文物古码头保护、海堤保护、电缆迁移、乌山岛养殖户、船舶拆解企业协调征迁及淤泥回填方用地选址等问题,导致前期开展地质勘查钻探、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初设及施工图纸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等花费时间多。且该项目的乌山岛西侧清淤、护岸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需春、秋两季开展生态监测及分析,导致工期延后;二是已于2020年12月通过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竣工验收,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督促治理沿岸海漂垃圾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设定,海漂垃圾治理职能已划转到生态环境局,我局将全力配合做好海漂垃圾治理工作;二是加强与沿海乡镇、宁德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沟通,发挥养殖区域网格员作用,将海漂垃圾治理一并纳入巡查范畴,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及时处置;三是加强与沿海乡镇的沟通,督促养殖业主配备垃圾桶,建立渔业垃圾收集、转运长效机制,确保垃圾不入海,目前已在沿海村庄新建海漂垃圾处运点6个;四是加强渔业源头垃圾保洁宣传,在“非标”船舶安装宣传标语牌1417份。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机构改革,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域海岛监管及查处违法采砂行为等职能于2019年9月已划转至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目前开展非法采砂巡查与违法采砂案件办理是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二是于2021年4月12日与福安市交通局开展联合采砂执法活动、于2021年7月12日同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联合采砂巡查行动,在落实部门联动机制的同时加大海上巡察力度,截止目前针对采砂巡查,已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开展执法巡查70余次,出动船只70余艘次,查获采砂船2艘,合计处罚20万元;三是于6月24日至7月3日开展建党百年打击采砂专项夜间值班行动,同时根据《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打击违法开采海砂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0〕46号),每周定期开展日常采砂执法巡查行动,尽可能有效地保护海砂资源得以合理开发利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推动渔业经济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助推乡村振兴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已在下白石镇白招村海区渔排引进新品种三倍体生蚝2000口进行养殖,在下白石镇斗门头、白招等村滩涂引进养殖可口革囊星虫700多亩,在赛岐镇泥湾村引进水田养青蟹模式推广面积约500多亩;二是今年已组织水技管理员培训1人次,省级水技人员连续5天异地培训3人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现场培训2人次,线上培训5人次,水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8人次,提高专技人员乡村振兴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水技推广队伍管理,明确职责,理清水技工作与局其他分配工作关系,统筹科学安排好各项工作,要善于“弹钢琴”;四是贯彻执行每月组织召开水技站工作例会机制,加强工作交流总结,提升业务水平;五是根据《2018年福建省水产养殖病情测报工作方案》规定:完善病害测报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和队伍建设。2021年4月15日,配合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在下白石镇举办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与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邀请两位专家授课,病害测报员也通知参加培训会。六是建立健全病害测报工作制度,每月病害测报的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并下发给有关乡镇,此外根据每个季度病害暴发的特点,组织技术人员到渔排发放防治材料,如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向养殖户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福建省十大优势品种养殖生产技术要点》《春季水产养殖技术操作指南》等,在5-8月份白点病爆发前向养殖户发放《大黄鱼白点病防控措施》等;七是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局启动渔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通过三年的普查将有利于摸清我市种质资源现状,为下一步种业创新和品种改良提供基础,助推乡村振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渔港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福安市2009-2018年规划建设18个渔港,建成7个渔港,分别为下白石镇福渔、北斗都、本斗坑三级渔港,溪尾镇渔岐、斗门头三级渔港、鲜艳沃二级渔港以及湾坞镇马头三级渔港,剩下的渔港都大都由于渔港前期手续繁杂、无法筹集配套资金、海域使用证无法办理、涉及生态红线等原因,业主单位均已承诺主动放弃渔港项目建设;二是农业部报备的国家二级渔港东岐二级渔港已于2021年6月23日举行开工仪式,宁海二级渔港已完成进度的50%;三是积极与宁海二级渔港及东岐二级渔港业主对接,督促加快渔港建设进度;四是建立渔港工作定期会商机制,已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党组渔港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渔港项目建设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培育水产产业龙头企业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扩建生产线,创建新品牌,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工艺;二是动员水产品加工企业积极申报“0593宁德牌”、“福建省着名品牌”等品牌创建,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目前我市已有福建五洲水产有限公司和福安市万盛天然食品厂获得“0593宁德牌”、“福建省着名品牌”;三是引导渔业企业积极主动争建龙头企业,目前有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渔港项目未批海域使用权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机构改革,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域使用权审批职能于2019年9月已划转至福安市自然资源局;二是溪尾鲜艳沃二级渔港项目因涉及一般湿地、海域生态红线区、自然岸线,目前无法审批海域使用证;溪尾镇渔岐三级渔港因涉及海域生态红线区无法审批办理海域不动产权证;下白石福渔三级渔港因该用海方式涉及非透水构筑物,改变自然岸线属性,不符合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无法审批办理海域使用证;三是已发函督促业主组件申请报批用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1年8月25日,已有5个2020年度设施渔业项目通过验收,获得专项补助资金约910万元,预计到2021年12月底前,还有4个2020年度设施渔业项目进行验收,补助资金约为490万元;二是截止目前已有3家渔业企业申报2021年设施渔业专项资金,申请补助资金约为900万元;三是继续组织渔业企业、养殖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施渔业、乡村振兴、渔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同时加强对相关渔业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此项问题已部分整改到位,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三)聚焦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问题

          (1)关于工作搞“拿来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撰写2020年度移风易俗工作总结,由责任领导审阅,并在8月18日党组扩大会议上研究审定;二是已收回《2020年福安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福安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并于7月19日印发;三是已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于8月27日对全体党员、股级以上干部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教育,督促全体干部端正工作态度,一级对一级负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五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制作流程,严格把好审核签发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要求对《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重新修改错误表述;二是于8月23日对黄梦之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提高其思想认识;三是于8月27日对全体党员、股级以上干部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教育,督促全体干部端正工作态度,一级对一级负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制作流程,严格把好审核签发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养殖证发放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水域滩涂养殖证“大证换小证”的工作方案,局分管领导带队对沿海三个乡镇进行督促指导;二是行政服务窗口审批人员深入乡镇一线,靠前服务,做好事前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查工作。目前已收到乡镇申请材料374份,其中:141份已上报市政府,139份公示中,94份审核中;三是严格发放程序,全力推动依法行政,目前已经发证399本,另有45本正在审核中;四是为及时帮助养殖户享受金融普惠政策,我局积极与福安市富信担保公司协商优化养殖设施抵押贷款程序,以享受过政府渔排升级改造补助并通过验收、且在规划养殖范围内养殖户均可纳入抵押贷,截至9月24日共放款31笔2967万元。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印发《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大黄鱼常见病害及推荐用药表》等材料,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上半年在湾坞镇开展专题培训一次,培训养殖户60多户。结合执法巡查对养殖户进行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材料960多份;二是根据辖区养殖生产实际,及时组织水产品药残抽样、检测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本级快检82个样品的抽样检测,大黄鱼限药检测52批次。配合农业农村部、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贝类风险监测,在我市下白石和溪尾养殖区完成贝类抽样各12批次,完成宁德市级产地监督抽查33批次,本级21年度监督抽查50个批次全部完成。为保障海上养殖监管的时效性,今年药残抽检采用租用社会船艇的办法,减轻执法艇使用压力;三是我局通过上门服务,手把手教授养殖主体进行线上数据录入,解决养殖主体对“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的使用操作不熟练问题。至2020底,全市纳入追溯系统管理主体除一家休养外,全部实现养殖赋码,对今年新投产的三家苗种生产企业及时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目前全市纳入追溯系统管理养殖主体为43家;四是于8月23日局党组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且时常督促工作进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惠民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9年渔船油价补贴发放不及时”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当年度的渔船油价补贴需在第二年度对渔船是否存在违规等方面开展核查,并依照相关流程后下发,2019年油补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在2020年3月开展此项工作,收到渔民群众申请渔船137艘,132人,合计发放资金为155.74万元,同年4月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渔民群众油补资格审核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因7月份收到省局下达的渔船核实的任务,待渔船核实工作结束上报省局后,又恰逢我局人事调动,局长调任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工作,而新局长到任时间为2020年12月,年底财政资金又被冻结不能支出,导致到2021年4月才将2019年度渔船油补发放到位;二是于8月23日党组召开渔船油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并进行工作部署,同时加强与财政局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理顺渔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三是关于“2018年度水产科技示范物化补贴发放不及时”问题。经核实,2018年度水产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以现金方式发放,33户每户500元,共计1.65万元,于2018年底由水技站站长徐敬介现金领取,以电话通知到单位领取或送达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给科技示范主体,但由于物化补贴金额少,示范主体电话通知来单位领取的积极性不高,靠有时下乡机会发放几户,而水技站站长徐敬介又是办公室负责人,平时下乡的次数不多,造成物化补贴资金发放进展缓慢,到2019年底才发放20多个,2020年疫情暴发停止发放,等到疫情稳定后才陆续通知剩下的示范主体领取物化补贴,直到2021年3月才将发票核销;四是正是由于现金发放物化补贴难度较大,也不科学,因此2019年度水产科技示范物化补贴发放就已采用由银行统一代发方式,发放到每个示范主体的信用社账户上。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人已清退2020年发放在职干部春节慰问费6000元;二是于2021年8月9日召开财务相关专题会议,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照相关制度或文件精神做好把关审核工作,做到无依据不发放津补贴。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经办人在办理该4笔接待费报销时,发现菜单有涂改的痕迹,要求海鲜楼经办人重新填写所附菜单,海鲜楼经办人在填写所附菜单时,疏忽大意就依次填写菜单,造成所附菜单连号;二是已按照最新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落实接待审批。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资产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7月29日对展示平台所购置的望远镜、铝合金梯子进行资产登记;二是登记制作完成《福安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固定资产清单》,明确使用科室、使用人;三是2021年3月已将2019年6月办公费中的新中大财务软件调整到无形资产科目,并每月进行无形资产摊销;四是于2021年8月9日召开财务相关专题会议,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五是开展资产自查,对单位的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对已损坏的财产申请注销,重新对财产编码、落实使用,堵住监管漏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下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市水产试验场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二是规范资产出租审批手续,年底虾塘合同期满后即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三是启动法律程序,已终止除虾塘以外的所有场地出租合同;四是已与中铁十六局项目部对接,签订租赁合同,盘活固定资产,提升企业效益;五是于8月23日召开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会议,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工作作出部署,并定期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堵住资产管理漏洞。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等财政局将新版的网络票据领回后,将由出纳将该笔利息收入2.8万元上缴财政专户,以后每年12月及时将全年的利息收入足额的上缴财政专户;二是严格落实“收支链条线”管理。此项问题部分完成,预计2021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

          (2)关于个人借款未及时核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相关人员暂借现金用于举办多场水产科学技术等培训费用,2019年11月16日举办了一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用药培训,本想等疫情控制后继续开展水产科学技术培训,但考虑疫情防控因素,后续培训均取消,造成暂借现金用到2020年10月才进行核销;二是规范财经管理,暂借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期限。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8月9日收回超出范围报销的滴滴打车费用194.07元;二是于2021年8月9日开展财务相关专题会议上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照差旅费报销的规定执行,并要求财务人员报销要规范、严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关于执法艇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船舶各项日志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7月13日制定全面管理办法——《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船舶管理规定》,对执法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二是于2021年7月28日开展执法艇专项会议,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时间顺序如实完整填写航程里数,规范记录管理;三是明确要求船上值班人员、轮机长严格按照船舶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做好执法艇使用记录,及时签字。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燃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7月13日制定全面管理办法——《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船舶管理规定》,对执法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二是于2021年7月28日开展执法艇专项会议上,严格要求责任人及时、认真建立燃油出入库台账,按规定的固定期限,责任人每季度与油船之间进行对账,遵守报销制度,规范燃油发票的报销,在报销时附油船的加油收据,并及时进行核销。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执法艇维修无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7月13日制定全面管理办法——《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船舶管理规定》,对执法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二是已重新核实并补齐该项维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于2021年8月9日开展专题会议上严格要求财务人员严肃财务纪律,对待问题要认真严谨。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2020年科级以上领导分工及干部工作安排方案进行修正,同时在2021年的工作安排方案中已体现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分工;二是为全面提高领导班子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我局于8月18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于8月18日下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四是党组书记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廉政提醒谈话等,共开展谈心谈话4次,对各班子成员分管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做到常提醒,避免廉政谈话流于形式。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18-2020年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的内容进行充实,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教育、队伍建设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纳入;二是局党组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党史,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0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学习8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红色电影4部,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6项,已于8月底完成乡镇上报的289户养殖户的证书发放工作,报送相关信息简讯27条,认真落实每周一报。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弱化的问题

          (1)关于抓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书记已重新提交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报告;二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分别于8月27日、30日参加冷冻厂、水产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党建工作作出指导;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下一步将加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规范会议流程,党总支将认真履行支部工作责任,把每年的评议会议作为促进各支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检验平台,掌握支部开展工作情况,给予针对性指导点评。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8月18日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二是认真梳理学习会议记录,对于混淆的会议记录已按要求重新分开做好记录,并引以为鉴,按要求做好今后的会议记录;三是局分管领导组织水产公司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在8月17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务工作使用手册》,正确区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参会人员范围,增强党建工作能力;四是关于“党员疏于管理,局机关党支部5名党员连续7个月无故缺席党员大会”问题。林锐华同志有参与6、7、10月的党员大会学习,有支部学习的照片可体现,5、8、9月有向书记进行口头请假,但未履行请假手续;张星星作为党员大会记录人,有参加支部学习,“三会一课”记录可体现,但因当时未认真执行会议签到,导致出现未签到问题;肖倩同志2019年已借调河长办,因河长办工作需要,导致无法参加党支部学习;王智峰、王江萍为下属企业人员,两人已辞职多年,但因没有社区接收,无法及时转移党员关系,且两位同志常联系不上,导致未参与支部学习。现已将两位辞职党员迁出局机关支部。已在8月27日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在职党员进行通报批评。今后会加强党员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要求党员执行党员大会签到请假手续,做好书面请假手续。五是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够客观真实”问题

          经核实,有位党员同志下乡未能及时民主评议,会后给予填写的,但未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导致出现参会人数与实际参评人数不符,现已对出错的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今后会引以为鉴,加强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流程,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统计票数,做到客观真实;六是建立挂钩机制,8月27日、30日党组书记罗永华和分管党建工作苏自强主任参加市水产公司和市冷冻厂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党总支对下属企业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撰写提交第三、四季度的思想汇报,于7月9日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和通报批评,8月23日党组书记对两位同志再次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端正入党态度和动机;二是于7月9日召开党总支委会,研究通过黄泽平、林春峰同志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已报党工委备案;三是在7月9日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针对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同时对入党培养联系人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加强对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力度,由入党培养联系人审阅把关后提交支部书记再审核,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干部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1)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划转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行政审批股已于2021年3月完成船舶检验相关业务的职能划转。经办人员已完成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的交接工作,相关印章及证书均已移交至交通局窗口;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多次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疑点疑区、湿地巡查等行动;三是分管领导已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并组织了数次的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违法用海行为;四是及时了解兄弟县市级上级部门的改革动态,学习有效的工作经验,更好地做好当前工作。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关于干部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积极与组织、编办、人社部门沟通后通过公开招考,已招收公务员一名,办公室岗位,招收事业编人员2名,水技站编制。参公编制的执法大队因涉及执法队伍改革,全省统一,现阶段人员只出不进,将保持与省厅沟通;二是已采用网络、脱产等培训方式,加强对新旧水产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培训,截至8月份,已组织水技管理员培训1人次,省级水技人员连续5天异地培训3人次,全国水产种质资源现场培训2人次,线上培训5人次,水产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8人次;三是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责。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上半年水技站已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工作人员,8月份到位,水技站现已有8名工作人员,下半年已向编办申请招考水技站人员一名,继续充实加强水技推广队伍;二是已采用网络、脱产等培训方式,加强对新旧水产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关于股级干部任免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徐敬介考察材料和任前对照检查材料补充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时修改了有关错误表述;二是进一步健全干部任免工作机制,对股级干部任免工作认真部署,由分管组织的党组成员牵头组织办公室指定人员,加强干部任免考核,把好材料审核关,规范干部任免程序,8月份我局已严格按照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对执法大队两位优秀年轻干部开展干部考核。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

          1.关于“督促整改不到位,1名干部违规兼职报酬余3.72万元未清退”的问题。

          情况说明:经核实,相关人员工资较低,再加上其本人患高血压、糖尿病长期服药,无法一次性缴清违规兼职报酬。

          整改措施:已承诺3.72万元分两年还清,从每月工资中扣回。

          整改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2.关于“海上养殖整治长效管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情况说明: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是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任务,组建“海上社区”党建联盟,涉及社区办公室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

          整改措施:组建“海上社区”党建联盟,完成机构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制定了社区职责、工作制度等;全面履行海上网格巡查长效管控机制;制定海上综合整治长效管控机制分解表和每月通报机制,督促沿海乡镇推进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情况说明: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为预拨资金,是由本级向上级申请资金需求,上级部门根据所需资金按比例下达,再由本级组织有关渔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进行申报。由于各种原因,最后能够落地实施的专项资金项目较少,造成有的专项资金无法全额使用。另外,由于有些项目承担单位租用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土地性质无法变更为农业设施用地,项目用地无法解决,造成项目无法落地。

          整改措施:对未使用的专项资金,继续组织有关渔业企业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加强对相关渔业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局在向财政局上缴利息时,财政局需开具最新的电子发票,但前提条件要求收回原先向财政领用的纸质发票。由于我局财务室、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财务室、行政服务中心海洋与渔业局窗口人员调整频繁以及部分财务人员已经退休,原先领用的纸质发票部分无法一时找回还给财政局,造成利息无法上缴。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人员将原先领用的发票上交局财务室。等财政局将新版的网络票据领回后,将由出纳将该笔利息收入2.8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下一阶段工作方向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全面强化党的领导,严格管党治党,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海洋强省目标的部署要求,以这次巡察“回头看”为契机,要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以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找差距、抓落实”的具体行动,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建设,着力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着力推动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加快渔港、海洋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建设,推进补齐民生短板。

          三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持续纠治“四风”,时刻保持警醒,落实好党规党纪,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到基层、深入企业一线,深入挂钩村、结对户,切实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真实情况,全心全意为群众、为企业、为基层排忧解难。

          四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坚持勤政廉政,规范权力运行,严守工作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沟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积极促进我市海洋渔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6383863;通信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解放路52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fahyy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