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提升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细化方案、积极宣贯、部署落实,大力推动食品销售企业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持续完善制度,配齐配强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
现将全市6家中型食品销售企业(无大型食品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
监督电话:0593-6383976
附件:福安市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