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茶妞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辉辉):
我单位于2022年12月13日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到你公司地址为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世纪大道222号二层。快递员12月13日至12月20日一直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你签收,你一直未签收。
我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要求你公司法人(或由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受委托人)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说明:
1、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的职工名册(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3、公司2022年1月—11月份工资花名册(银行代付需提供支出转账单、现金领取工资表需签字);
4、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情况;
6、公司规章制度(上下班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
所提供材料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现你公司已严重逾期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安人社监询字[2022]第011号)》接受调查询问。不按本通知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我局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925室。
电话号码:0593-8988551。
联系人:陈宇超 黄瑜涵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