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湾坞镇炉山水库、半岭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根据《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水利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省级第一批水利专项资金(水灾害防御专项)的通知》(安财农﹝2022﹞4号)文件要求,各安排资金4万元、3万元,由福安市水投水务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福安市湾坞镇炉山水库、半岭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建设。目前该工程已建设完成,经福安市水投水务公司现场验收,我局运行管理与水土保持股进行了复核,现根据《宁德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6日 至12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给予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福安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