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潭镇下庄村桦林自然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2〕10号)文件要求,安排资金15万元,由福安市溪潭镇下庄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目前该工程已建设完成,经福安市溪潭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验收,我局进行了复核。现根据《宁德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给予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福安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