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岭村自来水工程, 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22〕1号)文件要求,安排资金3万元,由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廉岭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目前该工程已建设完成,经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进行了验收,我局进行了复核。现根据《宁德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给予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福安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