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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 2021-11-19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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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3日,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印发了《福安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安政文〔2021〕290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9年12月,宁德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出台了《宁德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宁政〔2019〕19号),2020年开始对金融机构实行奖励扶持政策,对激励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依据《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闽金融办〔2019〕5号)、《宁德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宁政〔2019〕19号)、《福建省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此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有效激励措施,为驻韩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金融业态,激励金融机构立足福安实际,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实现经济和金融的良性互动,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支持福安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进展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于7月启动《福安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修订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卢贤存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研究后,原则同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后,经征求市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多次会商修改,对《奖励办法》做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考评办法》送审稿,8月2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

          四、范围期限 

          该考评办法适用范围为总部在宁德、福安以外在福安新设立机构分部等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金融机构,以及福安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五、奖励办法》主要内容 

          (一)新设金融机构(网点)奖励。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总部在宁德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福安设立金融机构分部、信用卡中心、支付结算中心等金融配套服务机构以及总部在福安以外的金融业机构在福安新设立县(市)级分支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二)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总部在宁德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福安设立金融机构分部、信用卡中心、支付结算中心等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给予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或租用办公用房奖励,享受奖励期间办公用房不得对外出售或转租。

          (三)对新设金融机构总部,当地人民银行应在宏观审慎管理和贷款规划控制方面予以适当倾斜,保证其正常开业、拓展规模。

          (四)新增信贷(含表内外)投放奖励。以上一年度贷款余额、贷款增量为基础,加上普涉农贷款增长、普惠小微贷款增长、制造业贷款增长等指标,对金融机构年度新增信贷投放分别给予奖励;对金融监管机构按当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五)普惠金融工作奖励。按照《福安市普惠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考评办法》开展年度普惠金融工作考评,对评价结果排名前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予“普惠金融先进集体”荣誉,并按《考评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金融产品创新”项目奖励。以产品特点、贷款总量、覆盖面、影响力各占25%权重计算综合得分,评选年度“金融产品创新”一类项目、二类项目、三类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七)建立金融业及金融人才激励机制。市委、市政府在评选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给予金融系统若干表扬名额,鼓励为福安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对于新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按银保监口径认定,下同)和技术领军人才,获得福安市政府及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给予贡献奖励,用于住房和生活补助;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就近入学。

          (八)年度贷款增量及扶持普惠型小微企业发展奖励的对象及方式。

          1.奖励对象:机构、机构管理人员(不含公职人员)。

          2.各金融机构当年合计奖励总额超过年度预算资金的,单个金融机构应奖金额按其占奖励总额的权重计算;个人应奖金额按其占所在机构应奖金额的权重计算。符合奖励条件,可以通过机构奖励给个人的,直接奖励给机构。

          3.为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奖励给机构的资金由相关机构根据贡献程度奖励给直接管理部门、具体经办人员以及对业务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人员等,具体奖励对象名单由各相关金融机构自行确定并报市金融办备案。

          (九)建立财政性资金新增账户倾斜机制。。以各金融机构年度本外币贷款增量、各项贷款增长率、涉农贷款增长率、普惠小微贷款增长率、制造业贷款增长率等指标为依据,五项指标各占20%权重,综合排名前三名的机构,年度新增财政性资金账户将予以优先考虑。对政府重点项目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年度新增财政性资金账户也将予以优先考虑。

          (十)享受一次性落户补助、新增信贷投放奖励和购地、购房及租房补贴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并承诺10年内不得迁离福安。

          (十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

          (十二)其他事项。

          1.奖励资金总额不突破年初预算安排的奖励经费预算。奖励资金总额突破时,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所获奖金的权重进行奖金调节。

          2.已获得宁德市政府奖励的机构、人员,不再重复奖励。当年新设金融机构只享受本办法第一项中对新设金融机构(网点)的奖励。

          3.根据相关奖励办法,由人民银行福安市支行和福安银保监组负责提供奖励数据来源。

          4.奖金兑现方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

          (十三)本办法确定的奖励和补助资金,由市金融办统一考核、市财政局统一兑现。

          (十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征  联系电话:1815023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