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工作经费管理,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省委政法委《福建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意见》、宁德市委政法委《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宁德市委政法委、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市级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委政法委《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安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市级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财〔2022〕 号)(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
二、目标任务
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工作经费管理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福安市,自2022年12月15日起实行。
四、主要内容
(一)市级工作经费来源和管理使用范围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市级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市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对选派到市直政法机关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律师进行值班补助和对参与化解和代理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进行奖励的专项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由市司法局负责管理。
(二)市级工作经费使用对象
市级工作经费包括律师值班补助和专案化解奖励,律师值班补助主要用于补助造派到市直政法机关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值班弹师。专案化解奖励主要用于奖励成功化解市直政法机关交办的案情复杂、化解难度大,上访时间超过一年或进京赴省上访超过两次的重大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具体认定工作由市直政法机关负责,报市委政法委审定。
(三)值班补助及专案化解奖励标准
1.在市直政法机关信访窗口值班的律师,每人每天300元;
2.专案化解奖励标准为每件5000元。
(四)市级工作经费办理程序
1.值班补助。每月5日前,市司法局制作上月值班律师名册并填写表单,在市直政法机关信访窗口值班的,经相关市直政法机关审查后,由市司法局审核发放。
2.专案化解奖励。由提供专案专人服务的律师提出申请,市司法局核实确认并填写表单,交相关市直政法机关或信访局审查后,由市司法局审核发放。
(五)不予补助或奖励的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助、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罚,补助、奖励已发放的,责令退回:
1.私自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虚报申请材料、虚报参与化解和代理工作;
3.泄露参与化解和代理过程中知悉的案件信息或其他不能公开的信息;
4.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市直政法机关应当认真做好律师进驻值班统计工作,严格审查律师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市级工作经费,并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向市委政法委和市财政局书面报送市级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安市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联系方式:0593-638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