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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激励基层统计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福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3-02-0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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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福安市激励基层统计工作的若干措施》(安政办规〔2023〕1号),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根据《宁德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激励基层统计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目标任务

          激发基层统计工作活力,更好地发挥统计数据调查职能,推动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三、范围期限

          本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安调查队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诚信企业评选工作。每年从全市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中评选出20家“福安市统计诚信企业”并推荐参评“宁德市统计诚信企业”。

          (二)开展基层统计员评优评先工作。

          1.每年从全市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中,评选出40名“福安市优秀基层统计员”并推荐参评“宁德市优秀基层统计员”,由市政府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3000元的奖励。

          2.对被宁德市统计“双随机”抽查中遵纪守法、统计基础规范完善的企业,给予该企业统计人员1000元/次奖励。

          3.对辅助调查员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年度绩效考核档次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并续聘,“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

          4.每年从全市村级统计员中评选出60名“福安市优秀村级统计员”并推荐参评“宁德市优秀村级统计员”,由市政府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

          5.将村级统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考评分值不低于考核总分的1

          (三)提高辅助调查员、村级统计员等从事一线统计调查工作的补贴标准。

          五、关键词诠释

          辅助调查员:指福建国家调查队系统各级调查队为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在核定的正式人员编制之外选用的直接从事或协助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非在编管理的人员以及为完成统计调查任务临时选用的工作人员。

          统计“双随机”抽查:指随机在全市统计调查对象中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抽取2名及以上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双随机”制度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最大限度地克服执法随意性,真正实现阳光监管。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福安市统计局:郑龙英 0593—6382730。

          国家统计局福安调查队:吕桂芝0593—638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