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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来源:福安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9-1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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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2008年9月23日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印发的《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安政〔2008〕9号)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为此,我局立即进行编写《福安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19〕267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编写过程 

          根据《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安政〔2008〕9号),我市于2008年10月1日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于2008年9月23日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印发的《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安政〔2008〕9号)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为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衔接工作,我局经与市发改局、司法局会商,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19〕267号)第五条:定价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但不需要重新制定价格的,由业务承办机构提出定价决定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经集体审议后重新向社会发布。据此,我局建议不重新制定价格,并将近三年定价决定执行情况报请市政府给予审议后重新向社会发布。 

          三、主要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19〕267号)。 

          四、《福安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 

          ㈠本办法中所指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是指生活垃圾清运、无害化处理(焚烧)和统筹费用,其他主次干道的清扫、特约上门服务项目费用不属本费征收范围。 

          ㈡征收对象包括城区范围内的住户(含暂住人口)和国家机关、企事业、驻韩单位、社会团体、营业性场所、从事客货运的车辆。 

          经市民政局核定的城市低保户可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㈢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㈣征收标准和渠道 

          ⒈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居住的住户(含暂住人口),按水表户9元/户·月计征,由市财政局委托福安市中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征。 

          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照上年年末在册人数(含合同工、临时工、聘用人员)每人每月3.5元计征。由市财政局负责代征。 

          ⒊企业、驻韩单位,按上年度12月份在职人数3.5元/人·月计征。 

          ⒋营业性场所征收标准: 

          ①饮食业:30㎡以下的每月30元计征,超过30㎡部分按1元/㎡·月计征,饭店、酒家按就餐面积1元/㎡·月计征。 

          ②服务业:按面积0.80元/㎡·月,其中澡堂、桑拿、美容、美发等服务场所300㎡以下按1元/㎡·月,300㎡以上按300元/月计征,对外营业的停车场按0.35元/㎡·月计征。 

          ③宾馆、医院:根据实际床位按每个床位每月4.2元计征。 

          ④娱乐场所、商业网点:按1元/㎡·月计征。 

          ⑤集贸市场:按6元/㎡·月(或按垃圾量每吨70元)计征。 

          ⑥超市、家具店:500㎡以内(含500㎡)按0.3元/㎡·月计征,超过500㎡部分以0.2元/㎡·月计征。 

          ⑦摊点:早市、夜市摊点(包括西瓜、水果等季节性摊点)及大排档每摊点30元/月,冷饮每摊10元/月,其它各种固定、流动摊点每天1元计征。 

          ⑧废品收购店按1元/㎡·月计征。 

          ⒌从事城市客货运(始末站在市区范围内)的车辆征收标准:面的、小车每车10元/月,中巴车15元/月,大客车20元/月,货运车辆按吨位每吨3元/月计征。 

          以上3、4、5项由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代征。 

          ㈤自备水源的单位、住户,水表盲区用户等漏缴的单位和个人按上述标准由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与相关街道社区配合征收。 

          ㈥垃圾处理费开征后,社区停止收取卫生费。 

          ㈦所有受委托的代征收费单位必须与市政府签订收费委托协议后,方可进行收费,受托单位代征手续费按代征垃圾处理费的5%提取。 

          ㈧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福安市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7号)、《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代征收费单位对接市税务局办理手续领取相关税务发票,由代征收费单位将开具税务发票并在扣除相关税款后的余额足额缴至市财政代管专户。 

          五、经认真审查,本办法未涉及市场公平性竞争内容。本办法经我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没有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