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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促进消费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1-2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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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制定过程

          《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促进消费增长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政办〔2020〕32号)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升级的部署要求,大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促进全市消费稳定增长。我局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商务明电〔2020〕9号)、《宁德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促进2020年消费稳定增长四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0〕71号)精神,重新拟定了《福安市促进消费稳定增长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征求了发改局、统计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北街道、阳头街道、城南街道、城阳镇、坂中乡等多个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意见后,上报市政府,11月22日市政府副市长陈华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局根据会议精神作出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二、《福安市促进消费稳定增长若干措施(送审稿)》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升级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商务明电〔2020〕9号)、《宁德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促进2020年消费稳定增长四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0〕71号)精神,大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现就促进全市消费稳定增长,制定如下措施:

          1.支持特色商圈建设  

          ㈠鼓励商圈运营主体加强与国内外品牌运营商的合作,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和高端商品、时尚品牌,打造特色商圈。对于引进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和3亿元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给予商圈运营主体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㈡鼓励国内外大型购物超市入驻。企业在福安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在5000㎡以上的,每家一次性补助10万元;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在10000㎡以上的,每家一次性补助20万元。

          ㈢鼓励发展住宿、餐饮、娱乐业。在福安开办住宿、餐饮、娱乐业,单个经营企业经营面积在2000㎡以上(其中娱乐业经营面积1000㎡以上)、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对当地经济贡献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该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

          2、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㈠鼓励专业市场建设和传统市场信息化改造,对当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支持智能化、品牌化的连锁便利店在我市落地推广,对当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便利店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

          ㈡贯彻实施“全闽乐购”鼓励开展大型展会促消费活动,对活动举办方给予举办经费30%的补助,一次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支持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创建

          ㈠鼓励开展夜间餐饮休闲消费,新建的夜市街区,建设规模达30家以上餐饮店,包含“店中店”,工程经竣工验收的,对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投资者,给予工程造价决算价30%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建的夜市街区,投资者能对商铺集中统一收银结算并纳入统计的,除享受本措施第4条第一款奖励外再给予奖励5万元。

          ㈡城区三办一乡一镇对原有的夜市摊点进行规范整合、统一店招,集中成片规模达20家以上餐饮店,包含"店中店",经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确认的,按每一街区给属地乡镇、街道2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

          ㈢对国内知名夜间经济品牌企业、社会组织来韩投资参与运营夜间经济起示范作用的,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给予扶持。

          4、支持服务业规模化发展

          ㈠培育入库奖励。凡当年月度新增为限上贸易企业或规上服务业企业,能正常报送统计报表满一年的给予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凡当年成长为限上商贸企业或规上服务业企业,能正常报送统计报表满一年的给予每个企业奖励3万元;凡当年成长为限上商贸个体工商户单位,能正常报送统计报表满一年且增长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给予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

          ㈡限上商贸业单位成长奖励。限额以上批发业单位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且销售额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次年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限额以上零售单位年销售额达到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且销售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次年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限额以上住宿、餐饮单位年营业额达到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且销售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次年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继续实施“主辅分离”,凡我市工业企业实施工贸分离设立的商贸法人企业,年实现批发销售额50亿元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超10亿元销售额,再给予奖励6万元;年实现零售销售额500万以上的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㈢规上服务业企业成长奖励。除交通运输物流业企业外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对规上服务业标准为500万元的行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800万元、12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且增幅超过全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平均水平的,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规上服务业标准为1000万元的行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增幅超过全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平均水平的,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规上服务业标准为2000万元的行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的且增幅超过全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平均水平的,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

          ㈣市财政每年在扶持商贸流通发展基金中安排36万元用于“一套表”限上和限下样本商贸单位及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奖励。

          5、强化资金保障

          ㈠2022至2025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资金作为扶持商贸流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发展服务业,促进消费增长。

          ㈡相关企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如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不享受政策补助,并追究相应责任。

          ㈢本措施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电子商务、物流、冶金新材料、循环经济、数字文创等行业有专项政策措施的按专项政策执行,不重复奖励。2021年我市工业企业实施工贸分离设立的商贸法人企业,年实现批发销售额50亿元的奖励参照本政策执行。

          ㈣本通知具体事项由市商务局、发改局负责解释,有关奖励资金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审核后,财政局从扶持商贸流通发展基金中拨付。

          三、需要会议明确的事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升级的部署要求,大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促进全市消费稳定增长。现将《福安市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扶持政策(送审稿)》提交常务会审定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