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2.23万元,同比减支224.43万元,下降12.4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21.69万元,共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因公出国(境)累计12人次,同比减支24.42万元,下降52.96%,主要原因是:市直部门因公出国(境)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因公出国(境)支出相应减少。
(二)2018年,我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6.17万元,同比减支68.05万元,下降6.84%。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实行公车改革制度后,公务活动提倡乘坐动车、公交车等出行方式,出差次数和出车车次也大幅降低。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9.47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2辆,主要原因:部门购置必要的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736.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05辆。
(三)2018年,我市公务接待费624.37万元,共接待11323批次73528人,同比减支131.96万元,下降17.45%,主要原因是: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通过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限额、陪餐人数等,公务接待数量和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附件:“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福安市财政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