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视频培训班精神和《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扶办〔2018〕38号)、《宁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扶办〔2018〕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安排部署,经对我市19个乡镇上报的未脱贫对象、脱贫不享受政策对象、清退对象、自然增减对象进行了审查。拟定王惠基等40户126人作为脱贫对象;郑雪珍等23人作为自然增加对象;陈坤明等25人作为自然减少对象;苏春灿等9户41人作为脱贫不享受政策对象;柳生喜1户4人作为清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2018年脱贫贫困户名单
2.2018年度第四季度自然增加对象
3.2018年度第四季度自然减少对象
4.福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脱贫不享受政策名单
5.福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8年清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