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21]1号)精神,我办现将2021年“5年期政府债券本金”351万元、“5年期专项贷款本金”25.27万元、“易地搬迁专项贷款付息”20.24万元、“专项建设基金付息”7.19万元、“地方债券贴息”32.97万元,共计436.67万元拨付给贵公司,用于偿还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本息,款列“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科目支出,请按照项目资金的规定和范围,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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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