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18〕91号)和《福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福安市创业贫困户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扶办〔2019〕25号)文件精神,现在http://www.nnmfdq.com/(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网)网上向社会公开竞选2019年福安市创业贫困户培训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机构条件要求
(一)参加竞选的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愿申报的原则。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有效的审批文件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文件,具有1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经历;
2.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教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具备教学实训所需的桌椅、饮水、音响、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等配套教学仪器设备和资料等;
3.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规模相适应的教学队伍,教学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
4.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材;
5.具有满足全国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所需上网条件和终端设备,包括电脑、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互联网络畅通。要有专人进行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数据录入,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及时完成创业贫困户培训项目相关信息录入、查询、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6.社会信誉好,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近3年内有承担相关职业农民培训的培训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7.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培训结束能出具财政优选库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报告;
8.办学地点应在福安市内的农业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含民办)。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能参加招标活动:
1.近3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年检考核中的不合格单位和整改单位;
2.近3年在教学实训中存在突出问题和违规行为的;
3.机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成立时间满一年但未开展培训活动的;
4.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5.被主管部门终止或取消培训活动的。
二、培训相关要求参照(闽农综﹝2018)91号)和(安扶办〔2019〕25号)文件精神。
三、招标资料
培训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证明资质的相关证件。提供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和收费许可证;
2.预算书(加盖公章);
3.本单位基本情况(办学场地、实训设备、师资力量、教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学员考勤制度)、培训教学计划和使用教材等;
4.本单位基本情况和近3年开展培训活动的资料;
5.参加投标的定点机构要有培训所需的相关设备,包括电脑、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互联网络畅通、椅、饮水、音响、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等配套教学仪器设备的证明;
6.上述资料须提交一式三份。
四、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五、报名地点:福安市政府二楼扶贫办综合股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0593-6337893,联系人:郑春玉
附件:2019年福安市创业贫困户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
福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安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