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国资〔2019〕3号
福安市财政局
关于王恒锦等人员职务任免的批复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王恒锦等人员职务任免的请示》(安城投〔2018〕3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免去李榕林同志福安市天湖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退休;
二、同意任命王恒锦同志为福安市天湖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请你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安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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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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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