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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完善福安市国有企业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来源:福安市国资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2-2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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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委发〔20202

         

         

        中共福安市委  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

        印发《关于完善福安市国有企业管理

        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福安经济开发区、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关于完善福安市国有企业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和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安市委   

                                        福安市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   

                                            202028

         

         

        关于完善福安市国有企业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省和宁德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福安实际,对完善我市国有企业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为目标,完善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二、实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管理

        按照分类管理、明确职责、权责对应、依法监管的原则,以资本为纽带,根据我市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等不同情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及其权属企业

        1.一级企业。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确定为一级企业,由市国资监管机构实施监管。

        2.二级企业。经市国资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并报市政府备案的一级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确定为二级企业。该类企业原则上由一级企业负责管理。

        3.三级企业。由一级企业审批并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二级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确定为三级企业,由二级企业负责管理。三级企业原则上不再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二)部门管理企业

        由市直相关主管部门(含开发区、乡镇、街道)出资设立的,以及在计划经济时期设立且目前未被纳入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管理体系的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视同二级企业,由批准其设立的部门或其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监管,其中由市财政局或市财政局授权的企业出资设立的企业,其需办理企业注册、章程变更、产权变动等有关事项的,由市财政局或市财政局授权的企业负责出具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该类企业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分类改制。

        (三)单列管理企业

        1.市属国有企业成长为上市公司的,实行单列管理。具体管理规定由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另行制定,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2.因工作需要,确需实行单列管理的国有企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国资监管机构直接管理。

        3.我市各级各类国有企业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及其权属企业、市直部门(含开发区、乡镇、街道)管理企业、单列管理企业名单由市国资监管机构公布,并负责相关变动调整工作。

        三、明确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

        (一)一级企业

        1.一级企业的领导班子配备、内设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总量实行定额管理,由市国资监管机构核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比照市管干部管理,其人选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提名、推荐和考核,并征求市国资监管机构意见,向市委报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3.企业其他领导人员及经理层成员干部人事工作归属市国资监管机构管理,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选的提名、推荐和考核,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任免手续。

        4.中层干部人选由一级企业任免,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二)二级企业

        1.二级企业的领导班子配备、内设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总量实行定额管理,由市国资监管机构核定。

        2.企业正副职领导及经理层成员干部人事工作归属市国资监管机构管理,由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选的提名、推荐和考核,听取一级企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3.中层干部人选由二级企业报一级企业批准后,给予任免。

        (三)三级企业

        1.三级企业的领导班子配备、内设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总量实行定额管理,由一级企业核定,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2.企业正副职领导及经理层成员干部人事工作归属一级企业管理,由二级企业负责人选的提名、推荐和考核,报一级企业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3.中层干部人选报二级企业审核批准后由三级企业任免,报一级企业备案。

        (四)部门管理企业

        1.部门(含开发区、乡镇、街道)管理企业的领导班子配备、内设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总量实行定额管理,由相关主管部门核定,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2.企业正副职领导及经理层成员干部人事工作归属企业主管部门管理,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选的提名、推荐、考核,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并通报市国资监管机构。

        3.中层干部由企业自行任免,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1.单列管理的企业,其干部人事工作由市国资监管机构管理。

        2.企业党组织组成人员依照党内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任免。

        3.我市其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交流至国有企业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所任职企业类别,按相关程序办理。

        4.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定行政级别。

        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我市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党内法规规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一)企业党组织

        我市国有企业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党中央、省委、宁德市委及市委关于企业党的建设有关规定,分类设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党组织组成人员、范围及名额等事项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员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担任,副书记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企业党委可视情另设专职副书记1名。

        (二)企业董事会

        1.一级企业董事会由5—7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视情设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成员中的职工董事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二级企业董事会一般由3—5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成员中的职工董事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仅设执行董事1名,不设董事会。

        3.三级企业董事会一般由3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成员中的职工董事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仅设执行董事1名,不设董事会。

        (三)企业监事会

        1.一级企业监事会由5名以上监事组成(含职工监事),设监事会主席1名。

        2.二、三级企业监事会由3名以上监事组成,其中含职工监事1名。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监事1—2名,不设监事会。

        (四)企业经理层

        根据企业业务经营规模、资产总量、职工人数等因素,合理配备经理层成员。

        1.一级企业经理层成员一般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2—6名组成。

        2.二级、三级企业可设副总经理1—3名,不设董事会的企业由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可视情设置副总经理岗位。

        (五)企业群团组织

        我市国有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依法、依章程设立企业群团组织。企业群团组织负责人应由本企业内部职工担任,其中工会主席可由企业经理层成员兼任,职工人数达200人以上的企业,可设置专职工会主席1名。

        五、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当发生重大决策失误责任事件、重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质量责任事故以及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投融资、重大对外担保和资产重组等重要事项情况时,相关企业应当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投资管理

        市国资监管机构对一级企业及其权属企业投资活动实行分类管理:

        1.总资产达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的一级企业在市内、主业范围内投资项目资金在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需上报市政府审批;1亿元(含1亿元)至5亿元之间的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批;1亿元以下的由一级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备案。总资产在50亿元以下的一级企业在主业范围内投资项目资金在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需上报市政府审批;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3亿元之间的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批;5000万元以下的由一级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2.一级企业及其权属企业投向福安市外、投向非主业、参股非国有控股的投资项目,均应报送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国有控制权转移、损害国有出资人利益或投资终止的,所出资一级企业应事前书面报告市国资监管机构,市国资监管机构应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产权管理

        我市国有企业产权的登记、评估、交易等管理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国资监管机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四)财务管理

        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向所监管企业委派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负责监督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活动以及重大经济事项。市国资监管机构对一级企业的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金管理、财务风险控制、重大财务事项、财务管理创新等财务活动实施监管,并健全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其他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实施财务监管。

        (五)业绩管理

        市国资监管机构及相关企业主管部门(含开发区、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提升国有资产营运效率。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明确经营管理责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通过下达任务指标、签订协议、实施考核奖惩等措施,调动企业及干部职工积极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风险管理

        全市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金融以及廉政反腐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风险控制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环保生产责任制,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造福社会;切实管控金融债务风险,稳妥化解隐性债务,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助推经济发展;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制约监督机制,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维稳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市委视情适时设立国资系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含开发区、乡镇、街道)要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七、附则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我市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国资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自印发之日起,《关于福安市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安委〔201624号)和《福安市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安委发〔201715号)同时废止。

        本文件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国资监管机构承担。

         


         

         

         

         

         

         

         

         

         

         

         

         

         

         

         

         

         

         

         

         

         

         

         

         

         

         

         

         

         

        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2020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