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环查(解)〔2021〕8号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福安市展途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591734275Y
法定代表人:林*富
地址:福安市石门院**
我局于2021年9月26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配套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针对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对你公司下达了《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查封(扣押)决定书》(闽宁环查(扣)字〔2021〕8号),对你公司的加热炉进行了查封。现查封期限已经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你公司目前主动拆加热炉的行为,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对你公司加热炉的查封措施。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