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0年10月28日 | — | 2020年11月3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2130323 、6334818(传真) 电子邮箱: fastb6380525@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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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不锈钢无缝钢管项目 | ||||
建设地点 | 福安市湾坞镇湾坞工贸集中区梅洋工业区 | ||||
建设单位 | 福安宏泰不锈钢发展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闽冶环保科技咨询公司 | ||||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梅洋工业园;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建设1座穿孔生产车间、5座冷轧冷拔车间、1座LNG 站(过渡期使用)、1座污水处理站、及供配电设施和水处理系统等相关公辅设施,形成年产5万吨不锈钢无缝钢管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6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㈠项目生产净循环冷却水、浊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洗废液、酸洗冲洗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酸雾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由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㈡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污染防治的配套设施,排气筒高度、数量等相应的规范化建设按要求执行。 ㈢项目生产车间密闭,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㈣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按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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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
联系电话: | 17720676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