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局决定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项目名称 | 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材料和4000吨三元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西片区冶金新材料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受理日期 | 2023/1/5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 ||||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
2023年1月5日 | — | 2023年1月18日 | ||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3-2130323 、6334818(传真) 电子邮箱: hb2130323@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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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材料和4000吨三元材料项目 | 环评报告书(公示稿) |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