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福安市逸夫小学教室外墙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逸夫小学教室外墙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由福安市教育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NO:XX210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逸夫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逸夫中心小学 ;
2.2.工程建设规模:按图施工;
2.3.工程总投资:6.8233万元(预算价,具体造价以结算审核价为准);
2.4.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福建省福安市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宁德市区域内在福安市注册分公司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1比1身份证复印件;
3.4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要清晰)加盖公章,并按规范要求密封。
4、投标内容查阅和项目学校介绍信开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4月25至2021年 4月 27 日,随带身份证到项目学校施工现场认真踏勘施工场地、道路、堆料场等,同时向学校了解工程有关情况并查阅财政评审价清单(或预算清单)后,持项目学校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前请先电话联系,由他人代投的投标文件学校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月27日17时0分,地点为福安市逸夫小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前请与学校联系,了解施工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价。
5.4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外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6、随机选择中标单位方式
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最后从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中随机抽取中标单位。
7、特约事项
7.1项目的分部分项单价以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国家定额造价为准。
7.2该项目不计二次搬运费,不签证,按财政控制价。
7.3项目的下降率按投标现场摇号确定。开标时需交邀标保证金5000元。
7.4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即日起五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7.5投标单位须对“特约事项”有明确的响应(即:承诺函),否则,审
查不予通过。
8、开标时间:2021年4月28日下午16时00分,地点为福安市教育局六楼第二会议室。
9、联系方式
邀标人:福安市逸夫小学 地 址:福安城北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1803390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