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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制度

        来源:福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6-1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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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教督〔2016〕7号

         

         

        福安市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福建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责任督学教育督导的目标任务:

        对本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保证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政府教育目标的实现。

        三、责任督学教育督导的基本原则:

        (一)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

        (二)遵循教育规律;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五)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

        四、责任督学教育督导范围:全市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五、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六、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择校、收费、采购情况;
        (三)课程开设、课堂教学及教学资源管理情况;
        (四)学生思想、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校园环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等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七、责任督学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福安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和实施意见。

        (二)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

        1.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等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督导;

        2.对推进市域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进行督导;

        3.对推进市域教育现代化工作进行督导;

        4.对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教育发展任务进行督导;

        5.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和教育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1.对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条件进行督导;

        2.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四)对市域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评估监测。

        1.对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和政府发展教育事业情况进行评估监测;

        2.对市域教育现代化水平进行评估监测;

        3.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现状进行评估监测;

        (五)科学使用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

        1.将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报告市政府、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通报相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2.根据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对被督导单位或其相关负责人提出改进工作、奖惩或问责的意见。

        (六)总结交流督导工作经验,完成上级督导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八、责任督学的职权:

        (一)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汇报工作;

        (二)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根据需要,列席被督导单位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四)根据需要,对被督导单位有关问题开展调查;

        (五)对被督导单位各种违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做法予以制止,或要求限期改正;

        (六)提出对被督导单位或相关负责人给予奖惩的建议;

        (七)提出对被督导单位负责人调整或任免的建议;

        九、责任督学工作方式:

        (一)责任督学每月根据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确定的督导要点开展督导工作,可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学校,随机实施经常性督导,到学校时要佩带督学证。

        (二)责任督学一般采用明查暗访、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随机督导工作。

        (三)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不得影响被督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四)督导结束时向被督导学校及时反馈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发出《整改通知书》

        九、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每校不少于1次。

        (二)责任督学参加专项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

        (三)责任督学参加综合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交。

        (四)责任督学撰写并向责任区提交教育督导报告每月不少于1次。

        (五)责任督学每月向责任区汇报工作不少于1次。

        十一、会议制度:

        1.每月第一周周五上午召开工作部署、情况通报会,督学经验总结交流会;

        2.每季度最后1月最后一周召开督导工作咨询会;

        3.期中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家长和教师征求意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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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12日

        附件:福安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学校常规管理工作随机督导要点

        附件:

        福安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学校

        常规管理工作随机督导要点

        一、校园管理

        (一)中小学重点做到“三查看”:

        1.查看校园环境卫生。了解学校是否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校园内墙壁是否有乱写乱画迹象,操场地面是否存在杂草杂物,厕所是否清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教室、图书馆、各处室、各功能室、学生宿舍、食堂等是否整洁,室内物品摆列是否整齐有序。

        2.查看宣传教育情况。了解教育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训、中小学生守则及“三风”是否规范上墙;学校科普宣传栏是否及时更新、内容健康;是否利用校园宣传媒介(包括宣传栏、黑板报、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站等)对学生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并有记录。

        3.查看文化活动情况。了解是否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使用无破损、无污迹国旗,国旗下讲话内容教育性强,记载完整。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读书节、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以及“法制宣传月”“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校歌传唱活动,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课间操、眼保健操、集体体育课外活动),积极开展各类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其中体育课外活动安排表是否有具体活动内容、活动地点及组织的行政或教师,且每次活动是否有记录。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闽教基〔2011〕61号);

        2.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评估暂行标准(试行)》(闽委教宣〔2012〕40号)。

        (二)中职学校重点做到“三查看”:

        1.查看校园环境卫生。了解学校是否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校园内墙壁是否有乱写乱画迹象,操场地面是否存在杂草杂物,厕所是否清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教室、图书馆、各处室、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等是否整洁,室内物品摆列是否整齐有序。

        2.查看校园文化布置。查看学校是否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墙;是否科学利用校园空间张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励志语录、师生书画作品、劳动模范、创业典型、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事迹等,营造职业氛围浓厚、专业特色鲜明、具有企业元素的学习环境。

        3.查看文化活动情况。了解是否积极开展“一校一特色”校园文化创建活动;是否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科技节、学生技能竞赛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闽教职成〔2012〕7号);

        2.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评估暂行标准(试行)》(闽委教宣〔2012〕40号)。

        (三)幼儿园重点做到“四查看”:

        1.查看校园环境卫生。查看校园环境是否清洁,无污染、无噪音,无安全隐患,校园是否做到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

        2.查看校园消毒制度。查看幼儿巾杯、餐具每餐清洗消毒;厕所每日午、晚刷洗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紫外线消毒;幼儿玩教具、图书、大型器械每周消毒;被褥、床垫每周消毒。消毒工作符合要求,记录完整。

        3.查看校园卫生保健。是否有严格执行《福建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并落实晨间检查、健康检查、疾病预防等工作制度。

        4.查看校园健康监测。查看幼儿园是否严格把好“准入关”及“体检关”,按规定组织幼儿、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各项健康检查;做好在园儿童的健康管理,全日观察幼儿健康情况,做到小病、小伤早治,重病及时转送,并做好传染病的登记上报工作。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的通知》(闽教基〔2016〕46号);

        3.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2010年)。

        二、安全管理

        重点做到“四查看”:

        1.查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了解是否定期组织教职工培训学习学校安全工作各个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是否明确学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并上墙公示。

        2.查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了解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日常活动安全管理流程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是否制定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应急预案,并且结合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

        3.查看常规安全教育。了解学校是否有计划地开展生命教育、禁毒、防灾减灾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是否积极开展疾病预防、饮食卫生常识以及生长发育和青春期保健知识教育。

        4.查看常规安全管理。了解学校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是否做好车辆、人员进出校门登记;是否定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巡查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是否设置门卫值班室,并按有关标准配备必要防卫性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是否按有关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且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按要求在学校有关部位、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并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教基一厅〔2013〕4号);

        2.《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闽教安〔2013〕11号)。

        三、教学管理

        (一)中小学重点做到“六查看”:

        1.查看课程设置与落实。了解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是否主导制定并督查实施本校课程管理方案;各年级课程门类、课时分配、作息时间是否严格按照省颁课程计划制定,学生实际所上课程与课程安排表的科目是否一致。

        2.查看教学常规管理。了解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是否每学期初(末)听取各教研组学期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教务处(教导处)是否每学期初组织各教研组、年段学科备课组制定教学活动计划,并做好跟踪检查;是否每学期组织开展教案检查、学生作业抽查、各学科考试,并及时组织年段、学科教学质量分析;是否每学期末做好教学工作总结。

        3.查看教研活动。了解学校是否召开年度或学年度教学经验交流会,且将参与教学经验交流的教师列入每年评选优秀教师的优先人选;学校教研部门(教务处或教研室)、各教研组、备课组是否有按要求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校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普通教师是否按要求完成听(评)课任务及参加教研活动(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且原则上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且原则上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实验课不少于4节;专任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重点查看听(评)课笔记和校本教研记录。

        4.查看教师教学常规。了解教师是否课前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制作课件或在课本作注等形式),是否高效有序地组织课堂教学,是否科学运用“三通两平台”辅助教学,是否按要求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是否对少数个别学习确有困难学生进行针对性辅导。

        5.查看实验教学。了解学校各学科(中学物理课、化学课、生物课,小学科学课)实验教学工作组织流程,校长、教务处(或教导处、总务处)、有关教研组、教师、实验教师职责是否清晰;是否每学期按新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制定每学期实验计划,开齐开足演示与分组实验课。

        6.查看体育活动。了解学校体育课、活动课、大课间体育活动、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情况,是否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课间操、眼保健操学生做操情况,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是否跟班督操。没上体育课的当天,是否安排集体体育课外活动;体育课外活动安排表是否有具体活动内容、活动地点及组织的行政或教师,且每次活动是否有记录。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闽教基〔2014〕17号);

        2.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6〕2号);

        3.福建省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69号);

        4.《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闽教基〔2003〕26号);

        5.《福建省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教基〔2003〕61号);

        6.《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和《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闽教基〔2007〕56号);

        7.《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教学仪器配备增补目录(试行)》 (闽教基〔2007〕24号);

        8.福建省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8号);

        (二)中职学校重点做到“五查看”:

        1.查看专业及课程设置。了解学校开设的专业名称是否规范,符合要求;是否随意开设专业,新增专业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核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生实际所上课程与课程安排表的科目是否一致。

        2.查看专业实训教学。了解学校是否安排学生实习实训课程;了解校内实训室的设施配备情况及教学工作组织流程;是否每学期制定具体的学生专业实训计划及落实情况;是否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实训教学及顶岗实习符合要求。

        3.查看顶岗实习管理。了解学校是否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顶岗实习(跟岗实习);是否将学生顶岗实习(跟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是否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安全管理及考核标准等;是否安排指导老师跟踪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是否签订实习协议;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学生顶岗实习(跟岗实习)及安排学生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具有安全隐患岗位实习等问题。

        4.查看教学常规活动。了解教师是否课前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制作课件或在课本作注等形式),是否高效有序地组织课堂教学,是否科学运用“三通两平台”辅助教学。了解学校是否召开年度或学年度教学经验交流会,各专业组是否有按要求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校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普通教师是否有按要求完成听(评)课任务及参加教研活动(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且原则上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且原则上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实验课不少于4节;专任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重点查看听(评)课笔记和校本教研记录。

        5.查看职业培训开展情况。了解学校是否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是否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社区居民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是否制定具体的职业培训计划、教学安排;是否有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教学教案、培训音像等过程性材料。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

        2.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闽教职成〔2010〕6号);

        4.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

        (三)幼儿园重点做到“五查看”:

        1.查看课程设置与落实。了解课程是否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确定课程目标,拟定课程实施计划;课程设置是否体现全面性、整合性,注重各类活动之间的合理搭配;课程内容的选择是否贴近幼儿的生活,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

        2.查看教学常规管理。了解园长是否深入教学实际了解教师教学情况;了解分管教育教学的园长是否做到具体指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做好记录与分析,并及时与教师共同切磋、探讨,帮助教师解决教育中的问题。

        3.查看教研活动。了解学园是否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认真制定各年龄段幼儿的发展目标,充分挖掘教材内容的教育价值,做好教育教学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查看教师教学常规。了解教师是否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班级实际,按要求制定好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总结;教育教学形式设计、区域活动内容设置、材料投放是否科学合理。

        5.查看幼儿活动。了解幼儿一日活动(包括晨间活动、户外活动、集中活动、区域活动、生活活动、离园活动等环节)是否丰富、科学;是否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每天是否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的时间。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幼儿园管理规范(试行)》(闽教基〔2012〕10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的通知》(闽教基〔2016〕46号)。

        四、教师管理

        重点做到“五查看”:

        1.查看考勤管理。了解考勤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请(销)假手续,请假制度是否落实;考勤情况是否每周、每月、每学期汇总并公示;对擅自离岗者是否及时报停国库工资并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处理。

        2.查看工作分工。了解每学期全体教职工(包括校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后勤岗位人员、派入支教教师)分工情况、到位情况和履职情况。

        3.查看师德教育。了解学校是否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学校是否组织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并按要求组织师德考评及有效运用考评结果;教师是否熟知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存在违反师德规定的言行。

        4.查看教师培养。了解学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体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是否制定新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教学带头人等骨干教师培养方案,不断壮大名优教师队伍。

        5.查看课题管理。了解学校是否制定本校课题管理办法,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申报、确认一批校级及以上课题。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师〔2012〕294号);

        2.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闽教人〔2013〕97号);

        3.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3〕12号)。

        五、学生管理

        (一)中小学重点做到“六查看”:

        1.查看编班情况。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严格控制班额;是否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或者实验班、快慢班。

        2.查看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了解学校是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招收“寄读生”、“旁听生”等问题;是否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是否规范学生转学、休(复)学的办理程序,学籍档案健全完善并永久保存。

        3.查看学额巩固。了解是否签订学年度学额巩固责任书;是否建立行政挂钩年段、科任教师挂钩班级的初中学额巩固工作责任制;是否建立流生报告制度,并主动要求乡镇驻村干部配合学校做好劝学工作;是否建立巩生激励机制,年辍学率是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4.查看学生品德教育。了解学校是否坚持德育为先,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公民素质、优秀传统文化、行为养成、人格品质、文明礼仪、网络思想、法纪等教育;是否组织丰富多彩的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是否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促进学生品德发展。

        5.查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了解是否设立心理咨询室,开设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加强特殊群体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完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等,着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6.查看家校联系情况。了解是否定期召开家长会,是否建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并发挥作用,是否建立班主任、科任教师全员家访制度,开展常规家访活动。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16〕44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2〕60号);

        3.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

        (二)中职学校重点做到“四查看”:

        1.查看学生学籍管理。了解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入学注册、课堂教学、成绩考核、实习实训、学籍变动、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以及毕业、结业等各项管理工作。

        2.查看学生资助管理。了解学校是否成立学生资助领导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是否及时、准确地将学生资助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录入中职资助系统;是否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随机抽点班级学生数,查看学校实际学生数是否与中职系统上报数据相一致,是否存在虚报学生数,套取中职免学费问题。

        3.查看学生德育管理。了解学校是否设置德育和学生管理专门机构,建立专兼职学生管理队伍;是否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是否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是否建立和完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制度,建立学生德育档案;是否设立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4.查看招生就业管理。了解学校是否加强招生工作,明确招生管理部门职责,制定有效的招生措施;是否完成年度招生计划;是否存在有偿招生、违规招生、利用中介招生等违规违纪招生问题;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是否真实准确。了解学校是否加强学生职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

        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3〕85号);

        3.《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3〕88号);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闽教职成〔2010〕6号)。

        (三)幼儿园重点做到“三查看”:

        1.查看编班情况。是否严格控制班生数。

        2.查看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了解学园是否严格执行县招委会和乡镇招生工作意见,是否擅自超计划招生等问题;是否健全完善幼儿学籍档案。

        3.查看家校联系情况。了解是否定期召开家长会,是否建立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并发挥作用,是否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是否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的通知》(闽教基〔2016〕46号);

        2.《福建省幼儿园管理规范(试行)》、《福建省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常规(试行)》(闽教基〔2012〕10号)。

        六、资源管理

        (一)中小学重点做到“三查看”:

        1.查看资源配置。了解校园用地、教学用房、专用教室或功能室(如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劳技实践室、保健室、心理咨询室、计算机网络教室、体音美教室、图书馆室、阅览室等)和配套教学仪器设备是否达到《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教学仪器配备增补目录(试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相关要求;实验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技能,熟悉相关规定,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2.查看资源管理。了解各专用教室或功能室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张挂;是否建立相应帐册,定期盘点,账账相符、帐物相符;是否科学合理管理仪器设备,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并且确保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是否环境整洁,保证安全;危险品和剧毒品的管理和领用是否符合规定。

        3.查看资源使用。了解“班班通”使用情况及各专用教室或功能室是否向师生充分开放,认真落实实验计划和其他课程计划,最大限度地提高开放率、使用率;是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并分类装订成册。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

        2.《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和《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闽教基〔2007〕56号);

        3.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和《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闽教基〔2007〕81号);

        4.《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教学仪器配备增补目录(试行)》(闽教基〔2007〕24号);

        5.《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闽教基〔2007〕43号)。

        (二)中职学校重点做到“三查看”:

        1.查看资源配置。了解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25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是否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相关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活动基地;现代远程职业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图书馆和阅览室。

        2.查看资源管理。了解“班班通”使用情况及各专用教室、功能室或实训室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张挂;是否建立相应帐册,定期盘点,账账相符、帐物相符;是否科学合理管理仪器设备,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并且确保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是否环境整洁,保证安全;危险品和剧毒品的管理和领用是否符合规定。

        3.查看资源使用。了解各专用教室功能室或实训室是否向师生充分开放,认真落实学生实践实训计划;是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

        2.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

        (三)幼儿园重点做到“三查看”:

        1.查看资源配置。了解校园户外活动场地、活动室、寝室、功能室(会议室、资料室、音体室、档案室、保安室、保健室)和配套设施设备是否达到《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相关要求。

        2.查看资源管理。了解各功能室和设施设备是否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是否环境整洁,保证安全。

        3.查看资源使用。了解“班班通”使用情况及各功能室和设施设备是否向师生充分开放,最大限度地提高开放率、使用率。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闽教〔2000〕幼2号);

        2.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班)和幼儿教学点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泉教初〔2009〕6 号)。

        七、后勤管理

        重点做到“四查看”:

        1.查看食堂管理。了解食堂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洁净,且按规定定期消毒;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定期体检、穿戴规范;学校是否与有资质供货商签订《食品采购质量安全协议书》;食堂生熟食物是否分开放置,食物是否留样48小时;营养改善计划每月食谱是否公开,每月收支是否公开。

        2.查看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宿舍是否按标准配备生活教师,生活教师是否对寄宿生进行每天考勤,并开展宿舍卫生、纪律及安全等检查。

        3.查看经费管理。了解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是否实行收费公告制,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发票,是否严格执行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是否定期向教职工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查看物品采购和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工程建设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是否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按时序推进,是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1.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教财〔2012〕2号);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15〕10号);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1〕7号);

        4.财政部 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

        5.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闽教基〔2011〕61号);

        八、行政管理

        重点做到“六查看”:

        1.查看学校发展规划。了解学校是否制定切合学校实际、可持续发展和可操作性的“十三五”学校发展规划。重点查看教师成长计划、学生成才计划、校园文化创建计划及其各计划年度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2.查看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重点任务情况。通过查看校园巡查日记,了解校级领导是否经常性走年段、下班级、进课堂、访学生、巡查校园环境、察看食堂宿舍,检查各功能室功能与使用情况等,了解师生工作学习情况,晚自修上课情况,对师生反映的热点问题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是否得到及时解决;查看支教教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3.查看学校管理制度。了解学校是否制定并形成了包括岗位设置和职责界定、德育工作、教学常规、教育科研、学生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功能室管理、教职工考勤等内容的常规管理制度体系,和师生评优评先、教师学习培训、教职工职务评聘、绩效工资考评等内容的激励机制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和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主要任务,以及相关事务工作程序、责任人是否做出明确规定;管理制度是否汇编成册;教师年度培训计划是否落实。

        4.查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

        5.查看民主监督情况。了解校务、党务是否及时按规定公开;县直学校、独立初中、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否按规定召开;学校重大事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是否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才实施。

        6.查看档案管理材料。了解学校是否设有档案室(规模较小的学校是否设有专门档案柜);了解教育教学设施及固定资产档案、证件(土地证、房产证、法人登记证、机构编制管理证)、合同、协议、财务档案等材料是否做到铁柜存放和专人保管;党政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籍档案、教学档案、学生资助管理档案、安全卫生工作档案、会议记录、各种规划(计划)、值日(值班)记录、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是否按年度分类归档,专人保管。

        督查依据(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