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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重点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中心小学重点完小开展“一带二” 行动的实施意见(2018-2020)

        来源:福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2-0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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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宁德市实施“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学校建设行动计划、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城区学校与农村完小开展“结盟·重建”行动的实施意见》(安教〔2014〕40 号)和《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小学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实施意见》(安教〔2015〕20号),探索推广“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等办学模式,充分利用城区及重点乡镇优质教育资源,拓展义务教育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薄弱中心校“委托管理”和重点完小“结盟.重建”覆盖面,引领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升级,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现提出2018—2020年新一轮实施意见: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

        二、结对学校

        优质学校

        (托管学校)

        农村薄弱中心校

        (受托学校)

        重点完小

        (受帮扶学校)

        联络员

        (市教研员)

        福安师范附小

        溪北洋新校区

        瓮窑小学

        岩湖小学

        杨伏旺

        实小龙江校区

        范坑中心小学

        大留小学

        林  虹

        实小南湖校区

        民族实验小学

        外塘小学

        李  容

        实小阳泉校区

        晓阳中心小学

        洋中小学

        阮鹉萍

        实小富阳校区

        社口中心小学

        韩城三小

        陈  雯

        韩城一小

        溪潭中心小学

        半屿小学

        林  萍

        逸夫小学

        溪尾中心小学

        苏阳小学

        林  萍

        八一小学

        潭头中心小学

        太逢小学

        陈  雯

        坂中中心小学

        松罗中心小学

        上洋小学

        陈  敏

        赛岐小学

         

        洪口小学

        阮鹉萍

        赛岐中心小学

         

        顶头小学

        李  容

        穆阳中心小学

        穆云中心小学

         

        杨伏旺

            三、实施措施

        (一)薄弱中心校委托管理

        执行《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小学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实施意见》(安教〔2015〕20号),按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捆绑评估等方面做好薄弱中心校委托管理工作。

        (二)重点完小校“结盟.重建”

        执行《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城区学校与农村完小开展“结盟·重建”行动的实施意见》(安教〔2014〕40 号),从学校管理、跟班学习、教师支教、文化建设、资金支持等方面做好重点完小校“结盟.重建”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一带二”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盟两校应成立委托管理及“结盟.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落实好下派帮扶人员,建立“青蓝工程”为纽带,以师生结对为形式,以跟岗学习为抓手的工作机制,加强被帮扶学校的师资培养工作,提高被帮扶学校的“造血”功能。

        2. 加强交流,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委托管理或“结盟.重建”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每学期召开1-2次工作交流会议,促进“一带二”行动顺利实施。

        3. 加强考核,初教股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对“一带二”行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两校年终考评。各委托管理及“结盟.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师徒对子”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初教股备案。下派中层干部及教师工作视作农村任教经历,职称评聘时给予确认。

        4.相关中心校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对完小校的建设和管理,做好结盟学校的沟通联系工作,保障城区或重点乡镇中心小学与重点完小“结盟.重建”行动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