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学、市属小学、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8〕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我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2018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入学工作以就近免试、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简化手续,确保城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生对象: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关于城区部分小学招生片区的划分与调整
1.阳头岛三所小学按以下划片组织招生:实小富阳校区招生范围为北至——察阳路为界(东起阳头桥经横街头西至溪边旧渡头),南至——自富春溪溪边起经香樟苑南区南面围墙外小路(与荣宏外滩小区北部围墙相隔)向东至旧工业路察阳宫,由察阳宫前大樟树对面路向东直至广场南路(经兴业南路、花园路),再南行至金沙路向东至湖滨西路为界,此区域的阳头户籍学生(含居住在阳泉校区招生片区的阳下社区17户村民)。韩城一小招生范围为实小富阳校区北部界线以北的阳头户籍学生(含鲤鱼坂、铁壑自然村)。实小阳泉校区招生范围为实小富阳校区南部界线以南的阳头户籍学生。
2.实小南湖校区按原调整范围组织招生:即保持将原韩城三小招生片区(南郊社区、官村社区)暂时纳入实小南湖校区招生的做法。韩城三小用于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后再作相应调整。
3.溪北洋新区第一小学招生范围:溪北洋商品房业主适龄子女;溪潭镇城山、濑头、濑尾、凤林、岔口、溪北、前埔、马山、双峰、廉村、濑洋、仙石与坂中乡日宅等行政村适龄儿童。
4.城阳镇招生:因城阳中心小学容量不足,城阳镇岩湖、瓮窑、溪东、林家洋、雁塔、阮家坑、东口、湖塘坂等行政村暂时纳入八一小学招生(也可参加城区其他小学选号,但派位不上,只能调整到岩湖小学、瓮窑小学、溪东小学就读);城阳镇占洋、马上、上沃、仙岭、官洋、后楼、楮坪坑、林洋等行政村暂时纳入逸夫小学电大分班招生(也可参加城区其他小学选号,但派位不上,只能调整到中村小学就读);城阳镇铁湖、化蛟、茶洋、日山、马下、纸坪、荷洋、白坑等行政村暂时纳入实小阳泉校区招生(也可参加城区其他小学选号,但派位不上,只能调整到茶洋小学、中村小学就读);原属城阳中心小学招生范围的福阳村、韩阳煌都小区暂时纳入逸夫小学电大分班招生;以上各行政村及小区招生划片暂执行一年。城阳镇其他行政村及社区依旧列为城阳中心小学招生。
5.坂中乡招生:考虑到坂中乡所在地外来人口多,坂中乡江家渡、林岭、日宅、亭兜(除渡船头自然村、朝阳新村外)等行政村暂时纳入韩城一小招生(也可回坂中心小学报名,或参加城区其他小学选号,但派位不上,只能调整到松潭小学就读),以上各行政村及小区招生划片暂执行一年。坂中乡其他行政村及社区依旧按坂中中心小学规定招生。
6.其他未做调整的学校均按原划片招生。新开发未划片的商品房已落户的住户子女,由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组织入学。
(二)关于城区户籍片内生的认定与安排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⑴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⑵自出生户籍就随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片区,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⑶因国家建设需要,原居住住房被拆迁,持有效的拆迁证明
由异地安置在片内的适龄儿童;因国家建设需要,在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有效证明属原地安置,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适龄儿童。
⑷九类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福安市人才子女入学申报的通知》(安委组综〔2018〕47号)等文件及市政府2018年招生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九类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视作城区小学片内生到相应城区小学入学就读:
①引进人才及重点人才的适龄子女;②驻韩部队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③烈士(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④见义勇为人员的适龄子女;⑤农村特岗教师的适龄子女;⑥城区学校教师子女(城区三办一乡一镇、溪北洋新区);⑦城区机关、企(国企)事业单位人员及农村非特岗教师户口未迁入的适龄子女(就近安排在韩城一小、八一小学、实小南湖校区、坂中中心小学、城阳中心小学就读);⑧在福安市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及外商的适龄子女(就近安排在韩城一小、八一小学、实小南湖校区、坂中中心小学、城阳中心小学就读);⑨持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视其父母户籍或持有效证件的住宅情况安排入学)。
其中第①类学生由市委组织部确认,第②类学生由市双拥办确认,第③④类学生直接持有关证件向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第⑤类学生由父母所在学校向教育局(人事股)申报确认,第⑥类学生由父母所在学校向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确认,第⑦类学生持户籍证明、家长调令或入职证明材料(单位盖章)向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第⑧类学生持户籍证明及企业执照向教育局(初教股)申报;第⑨类学生持学生身份证明、父母户籍证明(房产所有权证),向教育局(初教股)申报,以上各类学生均由市招生协调小组研究安排就读学校。
2.城区片内生户口与住处(有房产证)不一致,需要到住处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片内生(其中附小、逸夫小学本部不作跨片安排;实住附小片区的可申请跨片到八一小学就读;实住逸夫小学片区的可申请到电大分班就读;实住实小龙江校区年满三年即有效证件办证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以前的可申请跨片到龙江校区就读,不满三年的可申请跨片到南湖校区就读)到市教育局初教股申请跨片入学。
3.适龄儿童户口空挂的(非监护人户籍),一律回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4.城区未落户儿童视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组织入学。
(三)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读安排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资格:第一,必须是城区
幼儿园大班离园(毕业)的。第二,非阳头街道、城南街道、城
北街道和坂中乡所在地(坂中村、满春居、湖口村、松潭村)、城阳镇所在地(秦溪村、秦源居、中村村、中泉居、留洋村、金园村、福阳村、王湾村、步兜亭居)、溪北洋新区(溪潭镇城山、濑头、濑尾、凤林、岔口、溪北、前埔、马山、双峰、廉村、濑洋、仙石)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2.在城区购建房(持有效证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安排入学;若学位不足,则以摇号派位的形式安排入学。
城区购(建)房户子女入学相应学校安排如下:在坂中乡所在地、八一小学、实小南湖校区、韩城一小、实小富阳校区、实小阳泉校区招生范围购(建)房的,列入住房所在地招生区域小学招生;在附小招生范围购(建)房的,列入八一小学招生;在实小龙江校区招生范围购(建)房年满三年(有效证件办证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前)的,列入实小龙江校区招生,未满三年(有效证件办证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后)的,列入实小南湖校区招生;在逸夫小学招生范围购(建)房的,列入逸夫小学电大分班(原则上两年后回本部)招生;在城阳镇岩湖村、瓮窑村购(建)房的,暂列入八一小学招生;在城阳镇区购(建)房的,列入城阳中心小学招生;在韩阳煌都购房的,暂列入逸夫小学电大分班招生;在金鼎观湖、碧桂园.铂玥府小区购房的,暂列入实小南湖校区招生;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东百广场、中梁壹号院、宏地·国宾府小区暂列入富阳校区招生,富春江南、碧桂园·
溪口小区暂列入阳泉校区招生;天逸山水、秦阳小区、亭兜小区、
福龙苑等暂时纳入韩城一小招生。
城区购(建)房户随迁子女可以放弃优先安排入学的机会,报名参加选号派位,但派位不上,不能安排原划定中心校就读,只能调剂到周边完小校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学校及选号派位名额等事项,待片内生报名汇总后另行公示。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①父母双方身份证;②户籍所在地公安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③城区幼儿园离园纪念册。
5.城区购(建)房户随迁子女必须是与房主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报名时:(1)购房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附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两样;(2)购房者“两权证”未办理的,需同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三样;(3)自建房户者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近五个月水、电费缴交发票;(4)公租房(含廉租房)住户提供市住房保障中心证明与实际居住图片(户主与孩子实际居住的手机相片)。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参见附件一。
四、有关要求
1.各校坚持“阳光作业”,提前发布招生通告,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本校招生范围、公开片外生指标,公布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2.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对报
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在城区中心小学就读资格。触犯
法律的,将追查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城区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前一天,购(建)房户证件办理的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的前一天。
4.小学适龄残障儿童,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重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5.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招生班数和规模。
6.片内生务必按时到相关片区小学报名,逾期原则上不予安排原片区小学就读。
7.双胞胎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行选择“两孩两号”或“两孩一号”形式参加选号派位,应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注明。选号派位时,招生学校若有“两孩一号”学生选中,应当场将原选号次数减除一次。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一次性选号派位,派位不上的学生到周边完小校申请入学,也可回原户籍地小学就读。
9.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共同制定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认真实施“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对于违规招生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市招生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福安市教育局
2018年8月4日
附件一
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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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8月13日前 |
1.城区九类特殊人员子女申报登记 |
于8月13日前到初教股领取表格参加第三阶段入学报名 |
2.片内生跨片调整申请:户口与住处不一致,需要到住处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片内生持户口簿、房屋“两权证”原件与复印件到教育局初教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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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8月15日 |
城区购建房户随迁子女申报登记:登记时:(1)购房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附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两样(原件与复印件);(2)购房者“两权证”未办理的,需同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三样(原件与复印件);(3)自建房户者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近五个月水、电费缴交发票(原件与复印件);(4)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住户提供市住房保障中心证明与实际居住图片(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地点:实小富阳校区) |
核实后,参加第三阶段入学报名 |
第三阶段 |
8月17日 |
片内生入学报名:报名材料:①父母双方身份证;②户籍所在地公安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③城区幼儿园离园纪念册;④学生1寸蓝底近照两张(地点:户籍地片区小学) |
核实后再参加第五阶段新生报名注册 |
第四阶段 |
8月20日-21日上午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持报名材料(与片内生相同,但无需复印)至指定服务窗口领取“资格证明”(地点:实小富阳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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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领号:持“资格证明”到填报志愿学校领取派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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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号派位 (地点:实小富阳校区多功能厅) |
录取者参加第五阶段新生报名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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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 |
电脑派位不上的随迁子女调剂落实:到原填报志愿学校领回“资格证明”再到指定或自选的小学申报(调剂小学:民实小、韩城三小、松潭小学、中村小学、亲民小学、岩湖小学、瓮窑小学、溪东小学) |
落实者参加第五阶段新生报名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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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阶段 |
8月30日 |
新生报名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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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
学校 |
招生数 |
备注 |
1 |
中心小学 |
福安师范附小 |
350 |
|
2 |
实小龙江校区 |
392 |
|
|
3 |
实小南湖校区 |
378 |
|
|
4 |
实小富阳校区 |
464 |
|
|
5 |
实小阳泉校区 |
464 |
|
|
6 |
韩城第一中心小学 |
336 |
|
|
7 |
八一小学 |
448 |
|
|
8 |
逸夫小学(本部) |
174 |
|
|
|
逸夫小学电大分班 |
348 |
原则上两年后回本部就读 |
|
9 |
城阳中心小学 |
270 |
|
|
10 |
坂中中心小学 |
416 |
|
|
11 |
溪北洋新区一小 |
400 |
|
|
小计 |
|
|
4440 |
|
1 |
周边小学 |
民实小 |
104 |
|
2 |
岩湖小学 |
104 |
|
|
3 |
韩城第三中心小学 |
104 |
|
|
4 |
亲民小学 |
156 |
|
|
5 |
松潭小学 |
104 |
|
|
6 |
瓮窑小学 |
104 |
|
|
7 |
中村小学 |
260 |
|
|
8 |
溪东小学 |
52 |
|
|
小计 |
|
|
988 |
|
|
民办学校 |
德艺学校 |
250 |
含乡镇生源 |
总计 |
|
|
5678 |
|
附件二
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