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 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的通知》(宁教综〔2022〕2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10月18日—20日组织县级评估专家评估组,对福安市范坑中学、潭头中学申报宁德市“乡村温馨校园”工作开展县级实地评估检查。福安市范坑中学、潭头中学布局建设科学合理、办学条件保障到位、教育教学保证质量、校园文化健康向上、校园关系和谐融洽、校园管理安全规范。6大项、30个“评估标准”,经评估,各项指标达到认定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2022年11月14日
联系电话:05936381370
监督电话:05936382662
福安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