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2〕90号)文件精神,福安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0名编制内研究生学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学历可为本科﹞新任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3届应届毕业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福安市教育局,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高中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初级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职校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应聘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1-2个岗位。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箱:fajyrs@163.com,联系电话:0593-6381271。
3.材料要求:《福安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咨询及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
2.现场确认报名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3.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福安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版;
(2)个人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6)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
应聘者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提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1.具体时间:2022年12月17日
2.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由招聘学校采用直接考核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面试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专业素养提问),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片段教学内容,面试后,提供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考虑到疫情,面试采用线上和线下模式。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协议》(见附件3),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就业意向协议》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面试承诺书》(见附件4),做好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需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福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查验工作。
2.福安市外入(返)韩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1)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完成“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密切接触人员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3)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人员,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地检及核酸“三天两检”。
(4)重点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及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人(返)韩人员应按照福安市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政策,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福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93—6568163。
五、优惠政策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福安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4.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享受福建省引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福安市教育局 彭老师
0593-6381271
附件
1.2023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福安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就业意向协议
4.2023年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面试承诺书
福安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