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压实“四方责任”,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全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社会组织要主动摸排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城市旅居史或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特别是2月27日(含)以来凡有泉州市旅居史的入(返)韩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把控人员聚集性活动;对于确实有必要举办的,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测管控、体温检测、卫生消杀等防控措施。
三、各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卫生防疫措施,倡导会员和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卫生习惯。严格风险隐患排查,非必要避免出国(境)和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相关人员健康管理。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并主动告知近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前往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社会组织要引导会员和从业人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配合开展疫情排查、联防联控、健康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推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福安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