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委托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9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拍卖出让大洋片区5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2020-01 |
地块位置 |
大洋片区03-E-12地块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61979.2 |
成交价(万元) |
11991 |
受让人 |
宁德市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806.12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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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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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建筑密度≤22%;容积率2.0-2.4;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项目可兼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商业设施,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大于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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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2020-02 |
地块位置 |
大洋片区03-E-14地块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15206.9 |
成交价(万元) |
2950 |
受让人 |
宁德市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808.30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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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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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建筑密度≤35%;容积率2.0-2.4;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为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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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2020-03 |
地块位置 |
大洋片区03-E-17地块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17948.3 |
成交价(万元) |
3213 |
受让人 |
宁德市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994.53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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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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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建筑密度≤35%;容积率1.5-1.8;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为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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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2020-04 |
地块位置 |
大洋片区03-E-24地块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24156.3 |
成交价(万元) |
4531 |
受让人 |
宁德市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937.85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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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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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建筑密度≤22%;容积率1.8-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在50米以内,项目可兼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商业设施,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大于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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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2020-05 |
地块位置 |
大洋片区03-E-26地块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11625.6 |
成交价(万元) |
2088 |
受让人 |
宁德市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997.80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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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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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建筑密度≤22%;容积率1.5-1.8;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项目可兼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商业设施,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大于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
二、公示期: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1日。
三、双方已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5000
联系电话:0593-2130529
联 系 人:黄泽见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