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委托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9时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拍卖出让2021-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2021-12 |
地块位置 |
穆阳镇A-50地块(原凤翔福苑地块)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29480.4 |
成交价(万元) |
5600 |
受让人 |
福安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825.90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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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为70年;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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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建筑密度≤25%,1.0<容积率≤2.3,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商业建筑面积按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15%配置。宗地地下空间用途为:其他地下设施(UG26)+项目应配建的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宗地内相对规划地面控制高程以下15米的地下空间可作为防空地下室、地下停车库、配套市政公用设施、小区市政管道等使用,其中修建地下室应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不宜小于4米。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
二、公示期: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5日。
三、双方已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福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福安市自然资源局3楼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办公室)
邮政编码:355000
联系电话:0593-8986605
联 系 人:曾敏鸿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