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8〕218号)和《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安人社〔2021〕91号)文件精神,拨付2020年度第二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补助资金,第二批共4个乡镇,发放金额共计555598元(具体名单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2日。公示期间,对资金发放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8981167(福安市人社局就业中心)、0593-8988580(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补助资金拨付名单(第二批)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4日
附件
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补助资金拨付名单
(第二批)
序号 |
乡镇(街道) |
拨付金额(元) |
备注 |
1 |
穆阳镇 (8个村) |
4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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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溪潭镇 (35个村) |
18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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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潭头镇 (30个村) |
151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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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阳镇 (35个村) |
175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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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55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