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落实保就业政策举措的通知》(宁人社〔2022〕8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文件精神,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现对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五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符合第五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企业共5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7人,补助金额共计10500元。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向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口头或书面反映(电话:8981167)。
特此公示。
附件: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五批)发放名单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五批)发放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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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名称: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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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就业单位名称 |
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 (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补助标准 (元) |
补助金额 (元) |
备注 |
1 |
福建新坦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郑*丽 |
35*************062 |
1500 |
1500 |
|
2 |
福安骏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 |
林*杰 |
35*************514 |
1500 |
1500 |
|
3 |
福安市东百置业有限公司 |
1 |
王*捷 |
35*************028 |
1500 |
1500 |
|
4 |
福安市东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 |
李*运 |
50*************846 |
1500 |
3000 |
|
郑*威 |
35*************03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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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
2 |
金*滔 |
35*************016 |
1500 |
3000 |
|
彭*芳 |
35*************32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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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1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