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发放工作。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办〔2021〕48号)文件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
现对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第三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共1家签订协议保险公司代为申报,享受补助455人,补助金额45500元。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6至12月12日)向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口头或书面反映(电话:8981167)。
特此公示。
附件:1.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情况表(第三批)
2.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花名册(第三批)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