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推动就业补助资金规范使用,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8〕159号)、《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安人社〔2021〕80号)、《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9〕11号)文件精神,现对福安市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情况(第九批)进行公示,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享受第九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共计2人,补贴金额共计7719.6元,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对资金发放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8981167(福安市人社局就业中心)、0593-8988580(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名单(第九批)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