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8〕218号)和《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安人社〔2022〕114号)文件精神,拨付2021年度第四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补助资金,第四批共2个乡镇(街道),发放金额共计328960元(具体名单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对资金发放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8981167(福安市人社局就业中心)、0593-8988580(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2021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补助资金拨付名单(第四批)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5日
附件
2021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补助资金拨付名单
(第四批)
序号 |
乡镇(街道) |
拨付金额(元) |
备注 |
1 |
康厝乡 (32个村) |
14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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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溪潭镇 (35个村) |
183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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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28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