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落实保就业政策举措的通知》(宁人社〔2022〕8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文件精神,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现对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七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符合第七批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企业共3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6人,补助金额共计9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
公示电话:0593-8981167(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593-8988580(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七批)发放名单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七批)发放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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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名称: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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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就业单位名称 |
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补助标准 (元) |
补助金额 (元) |
备注 |
1 |
宁德长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4 |
胡*银 |
51*************878 |
1500 |
6000 |
|
卢* |
52*************433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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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珍 |
35*************92X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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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平 |
35*************077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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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德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 |
1 |
杨* |
35*************128 |
15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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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福安闽东亚电机有限公司 |
1 |
黄*祺 |
35*************010 |
15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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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