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结算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申请13人。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通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0号)文件精神,经核对,应补发结算给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13人共计7.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月20日。公示期间,对培训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职建股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8988875(福安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0593-8988579(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结算培训补贴补发情况一览表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结算培训补贴补发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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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时间 |
培训时长 |
培训工种 |
企业名称 |
合作院校 |
2021年预拨付 |
结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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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预拨补贴标准 |
预拨补贴金额 |
结业人数 |
结算金额 |
未结业人员 |
扣回金额 |
已拨付金额 |
实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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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7-20至 2021-07-19 |
一年制 |
道路客运服务员(高级工) |
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宁德技师学院 (闽东高级技工学校) |
78 |
3000 |
234000 |
75 |
225000 |
3 |
9000 |
138000 |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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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8 |
75 |
3 |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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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0号)文件精神,培训完成后,根据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根据补贴标准据实予以结算。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