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对福安市城区供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的函》(安水投函〔2021〕76号)收悉。我局于2021年12月31日组织专家对方案报告书进行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了补充修改,并形成报批稿。经审核认为,修改后的报批稿基本上达到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福安市城区供水工程位于福安市西南部,跨经溪潭镇、坂中畲族乡和阳头街道。福安市城区供水工程由供水隧洞、供水管道及其附属建筑物等组成,设计供水流量2.041m3/s。工程起点位于穆阳溪引水一期工程仙石隧洞出口处,供水线路经仙石村、马山村、林岭上村、仙岩村、熙台村,终点至福安城区第二水厂。供水线路总长11.758km,其中:供水管线长3.154km,供水隧洞长8.604km。隧洞开挖断面为平底圆形,开挖洞径3.0m,开挖底宽2.5m,衬后洞径2.2m,管道采用1×DN1600、1×DN1200、1×DN1000钢管。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沿线供水隧洞、供水管道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供水管道穿越河流等交叉建筑物设计洪水重现期采用20年(P=5%),校核洪水重现期采用50年(P=2%)。
项目总用地面积11.95hm2,其中永久占地0.86hm2,临时占地11.09hm2。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43.61万m3。其中,项目开挖土石方28.96万m3,回填土石方14.65万m3,剩余土石方14.31万m3,全部运至福安市三贤学校建设项目回填综合利用。
项目总投资21427.2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686.26万元。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11月完工,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1.95hm2。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761.2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4.31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按照本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弃方的运输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应依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相关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并向我局报备,接受核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不得投入使用。
附件:福安市城区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专家组复核意见
福安市水利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